[内部控制现状]②工作15年竟然挪用公款…专业岗位长期任职仍被“大量允许”
金监院允许“公司金融、外汇·衍生品运用”等长期任职
“庆南银行、友利银行员工干同一工作超10年才挪用公款”
长期任职适用范围过广
应调整制度推动轮岗
“399人→6人(友利银行),1681人→52人(新韩银行),2295人→842人(国民银行),1466人→702人(韩亚银行)”
这是按银行分别统计的去年年底与今年7月时长期任职员工人数。短短半年时间里,相关数字少则锐减52%,多则高达98%。这一点,从21日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议员 Kim Heegon 办公室从金融监督院获取的《按年度相同岗位(部门)长期任职人员现状》资料中可见一斑。
表面上看似可喜,但内情却并非如此。这是因为金融监督院将从事主要业务的员工排除在长期任职适用对象之外。由此造成数字看上去减少的“错觉效应”影响很大。
原本人数更多…长期任职者似乎减少的“错觉效应”
在内部控制方案中,防范长期任职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近期爆发的史上最大规模挪用事件,无一不是长期任职酿成的恶果。以庆南银行发生的规模达2988亿韩元的项目融资(PF)贷款挪用事故为例,正是因为肇事者在投资金融部工作了15年才有可能发生。友利银行700亿韩元级别的挪用案也如出一辙,该名员工在企业改善部工作了10年。
金融监督院也曾为防止因长期任职导致的事故而着手整顿。典型举措便是去年年底制定、今年起适用的《全国银行联合会人事相关内部控制示范规程》。截至去年,各行对长期任职者的认定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为此,监管部门制定了统一标准并开始进行管理。
不允许长期任职是大原则,但“适用排除”条款却引发争议。尤其是允许“需要高度专业性的业务”长期任职的部分,被视为问题所在。由于这一条款,“公司金融、信息技术、外汇及衍生品运用、风险管理、法务、会计、资产管理(私人银行业务)、企业客户经理(企业RM)”等领域的员工,即便长期任职也完全不受限制。
即便套用到本次庆南银行挪用事件中,涉事员工的职务属于“公司金融”,本就不是轮岗对象。因为对项目业务提供授信、出资、资金支持均被归入公司金融范畴。
Kim Heegon 议员表示:“将从事核心业务的员工大批量排除在长期任职限制对象之外,导致看上去好像四大银行的长期任职者突然大幅减少,产生了错觉效应。”他还称:“既然这些都是存在事故可能性的主要业务,就有必要采取对策,防止员工长期固守同一岗位。”
强制休假、岗位分离等措施仍有局限
金融监督院方面则表示,由于各银行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力有限,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称:“在需要专业性的领域,有通过合同形式聘用的专业人员,也有需要与证券公司等其他业态竞争的业务领域”,“如果一刀切地要求这些人员轮岗,银行本身也很难开展经营,因此这是与金融业界协商后作出的决定。”
他接着表示:“对于被排除在长期任职适用对象之外的员工,可以通过强制命令休假或岗位分离等其他控制手段进行管理。”并补充说:“尽管如此,这一措施仍有利弊,因此今后还需要就适用排除的范围进行深入研究。”金融监督院的目标是,将长期任职者比例控制在轮岗对象的5%以内,或50人以下。
即便是专业领域,营业等一线岗位也需轮岗
金融当局内部也有意见指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允许长期任职的范围。在“三级防线”(第一道防线为“营业”,第二道为“风险管理及合规支持”,第三道为“内部审计”)中,事故可能性最高的第一道防线领域,不应允许长期任职;因为第二、三道防线并不直接接触资金,事故风险相对较低。
金融监督院一位高层负责人表示:“像现在这样,以‘公司金融、信息技术、外汇及衍生品运用’等大类为单位,笼统地给予长期任职例外,是一种将三级防线混为一谈的粗糙做法。”他指出:“例如在公司金融或衍生金融领域,让在第一线管理大额资金的员工成为长期任职排除对象,并不妥当。”这意味着,即便在专业性很高的领域内,也有必要采取措施,让第一线员工实行轮岗。
银行业相关人士也表示:“以庆南银行挪用案为契机,正在与金融当局讨论大幅收窄长期任职排除标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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