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自21日起实施
虚假标注管理费将被处以500万韩元罚款
今后,对于单间、公寓式办公楼等小户型住房,如其按月收取的定额管理费超过10万韩元,必须明示详细项目。此举旨在防止将月租转嫁到管理费中的变通做法,推动管理费公开透明,并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
国土交通部表示,作为“中小型住房管理费透明化方案”的后续措施之一,对单间、公寓式办公楼等小户型住房的定额管理费明细进行细分并要求在广告中标示的《居间标的物标示·广告记载事项细则》修订公告,将自21日起施行。
此前,少于50户的公寓、多户住宅、公寓式办公楼等并无单独的管理费规定。因此,居住在此类住房中的大学生、初入职场的青年等,在寻找房源或签订合同时,很难充分了解管理费信息。
部分房东之间还盛行利用管理费规避全月租申报制度,或为获取共生房东优惠而下调月租、反向提高管理费的变通合同。
但根据此次公告修订,若收取10万韩元以上的定额管理费,必须将其划分为▲一般管理费 ▲使用费 ▲其他管理费,并在广告中具体标示各细项科目。
如违反规定,单纯未标示管理费明细的,处以50万韩元罚款;对于虚假、捏造、夸大等不实管理费标示与广告,将处以500万韩元罚款。
国土交通部为减少此次公告修订给一线带来的混乱,计划运营为期6个月的劝导期,至明年3月底结束。此外,为了使制度顺利落地,将集中监测互联网平台上不当的管理费标示和广告行为。
国土交通部土地政策官Nam Uyeong表示:“此次公告修订的目的,是让青年群体主要使用的单间、公寓式办公楼等住房的管理费得到透明公开。”他还表示:“在劝导期内,一方面将加强对作为房地产广告主体的公认中介师的培训,另一方面也将面向全民同步开展宣传,努力确保该制度能够稳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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