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认定,政府对教师评价中带有性骚扰性质的回答不进行积极管理和管制,构成对教师人格权的侵害。
18日,人权委表示,已于本月15日建议教育部部长全面重新审查教师评价中的主观题目,并制定包括开展人权教育在内的对策并付诸实施。
据人权委介绍,去年教师A某及受害者们发现,在教育部主管实施的教师评价学生满意度调查中,主观题回答里出现了性骚扰言论。A某和受害者们向教育部提出民愿,要求查明撰写者并采取措施,但教育部以无法锁定撰写该回答的学生为由,消极应对。对此,A某和受害者们认为,教育部放任、纵容教师人权遭到践踏,向人权委提交了申诉。教育部答复称,“已高度化教师评价主观题中对人身攻击性、侮辱性回答的过滤”,并表示“通过张贴‘可根据相关法律受到处罚’等警示语等方式改进了制度”。
针对教育部的答复,人权委指出:“传达给申诉人及受害者的主观题回答内容,会让人产生性屈辱感和厌恶感”,“与教育活动毫无关联,反而侵害作为评价对象的教师人格权,使其感到性羞辱”。人权委接着表示:“教育部部长作为教师评价的实施主体,有义务保障和保护教师的人权”,“在发生针对教师的人权侵害时积极介入并采取措施,不仅可以保护相关教师,也有望起到保护学生受教育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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