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在侦查相关事项上要求不当便利并答应警察的不正当请托而被起诉的前城南市长 Eun Sumi,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


前城南市长 Eun Su-mi 供图自联合新闻社

前城南市长 Eun Su-mi 供图自联合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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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Cheon Daeyeop)于14日维持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对因受贿、行贿、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相关法律等罪名被起诉的前市长 Eun 作出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检方指控,前市长 Eun 与前政策辅佐官 Park某共谋,于2018年10月,为换取正在侦办其违反政治资金法、公职选举法嫌疑的城南中原警察署所属警察在侦查上的便利,而答应不正当请托。他被指提供侦查机密,并要求警方以不起诉意见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作为交换,据调查,他为价值约4.5亿韩元的政府工程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警方方面两名熟人的晋升请托提供了便利。


此外,还有指控称,他于2019年7月从政策辅佐官 Park 处在“请帮忙给出良好评价”的请求下收受了400万韩元现金及约67万韩元的红酒。



一审除部分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罪名外,认定大部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当庭逮捕收监,同时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并追缴467万韩元。前市长 Eun 全面否认指控,对判决提出不服,但二审及大法院的判断均与一审相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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