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综合处理厂和团体配餐供应商等现场调查
利用网络执法小组监控线上销售
违规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

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14日表示,将在新米正式上市的时段,自本月18日起至12月1日止,开展为期75天的特别执法检查。


本次特别执法将重点检查稻谷综合处理场(RPC)、碾米厂等粮食加工企业、团体供餐配送企业、最近5年内有粮食标识违规记录的企业、工业园区周边集体食堂、学校供餐企业以及活动商品等主要经营低价大米的企业。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对大米生产年度、原产地、碾米日期等信息是否存在虚假标注,新米与陈米混合或国产大米与进口大米混合的情况等。同时,将利用由300人组成的网络执法组,对互联网购物平台等渠道中售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大米通信销售企业进行常态化监测,对涉嫌违规的大米将通过基因(DNA)分析等方式开展流通环节调查。


对被查获的企业,将依据《粮食管理法》予以处罚:如存在虚假标注行为,将处以刑事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不超过所使用、处置粮食按市价折算金额5倍的罚金);如存在未标注行为,将处以不超过200万韩元的罚款。



Park Seongu 农产品质量管理院院长表示:“在新米上市时期,粮食标识造假和不当流通行为有可能增多。若对粮食标识有任何怀疑,请在全国各地通过不当流通举报中心或官方网站进行举报。”

新米特别执法…重点检查“虚假标注生产年份、是否混入进口米”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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