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境部决定将一次性杯押金制的施行与否交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决定。
据12日相关部门消息,环境部正通过修改《资源再利用法》,研究由地方自治团体自行决定是否实施一次性杯押金制的方案。
同时也在研究修改《一次性杯押金对象经营者指定及处理补助金单价公告》,该公告目前规定除世宗和济州以外地区须在2025年12月2日前实施押金制。
关于将一次性杯押金制施行与否交由地方自治团体决定的《资源再利用法》修正案,由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 Kwon Myeongho 上月作为代表议员提出,目前搁置在环境劳动委员会。
目前在济州和世宗实施的一次性杯押金制,原本由环境部长官宣称将全国推行,但如今在研究事实上将其交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决定的方案,预计将引发强烈批评。
尤其是在审计院上月要求环境部“按照法律宗旨制定押金制全国扩大全面实施方案”之后,环境部却转而推动修改法律,舆论争议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依据环境部统计结果,从去年12月至本月,一次性杯回收数量为313万7636个,回收率为39%。同期返还金额为9亿4130万韩元,其中济州道为7698万韩元,世宗市为1715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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