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韩元以下公寓”夫妻共同登记持有时无需缴纳综合房地产税
个人基本免税额从“6亿→9亿韩元”上调
原夫妻共同登记特例适用者须申请取消方可不再适用特例
从今年起,夫妻以共同名义仅持有一套公告地价为18亿韩元的住宅时,将无需缴纳综合不动产税。这是因为个人综合不动产税基本扣除额已上调至9亿韩元。
11日,国税厅表示,将自本月16日起至下月4日,受理综合不动产税中夫妻共同名义一户一住宅课税特例及合并课税排除的申请。
夫妻共同名义住宅、暂时性两套住房、继承住房及地方低价住房,在申请特例时可适用一户一住宅者的计算方式。适用特例时,基本扣除额由11亿韩元上调至12亿韩元,并可根据年龄及持有期限享受最高80%的税额抵扣。
但由于综合不动产税个人基本扣除额也由6亿韩元上调至9亿韩元,对于公告地价为18亿韩元、夫妻各持有50%份额的共同所有住宅而言,不适用特例更为有利。此前已申请特例的纳税人,今年也将自动适用特例,因此如适用特例反而不利,就必须申请取消特例,才能减轻税负。
例如,对于一套价值18亿韩元的公寓,夫妻按50:50比例共同持有时,综合不动产税将为“0韩元”。但如果申请了特例,则在扣除基本扣除额(12亿韩元)后,对剩余的6亿韩元将征收综合不动产税。
另外,一名67岁男性,夫妻共同按50%比例持有一套公告价格为20亿韩元的住宅已13年,如适用一户一住宅者特例时,其应纳税额(含农渔村特别税)为68万2560韩元;相反,如果由夫妻分别缴纳,则各自仅需缴纳19万5500韩元,共计39万1000韩元即可。
国税厅计划向今年预计适用综合不动产税合并课税排除及课税特例的7万余名纳税人发送申报(申请)指南。预计合并课税排除对象为3.9万人,暂时性两套住房等特例对象为1.7万人,夫妻共同名义特例对象为1.6万人。国税厅还将另行向今年适用特例不利的纳税人发送通知,指导其取消既有特例申请,以免遭受不利。此外,为方便申报,国税厅将在Hometax网站提供自我诊断服务,供纳税人确认是否符合合并课税排除要件,并进行适用课税特例时的税额模拟计算。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由于基本扣除额上调,通过夫妻共同名义特例适用一户一住宅者制度,反而可能对纳税人不利。”他还表示:“此外,如果通过暂时性两套住房特例而适用了一户一住宅者的计算方式,但自取得新住房之日起3年内未能转让原有住房,则可能需要补缴减免的税额及相当于利息的加算税额,因此请慎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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