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公布经验招聘全面调查结果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11日表示,对2017年至今年5月期间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委”)的公务员经历招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结果显示,共确认353起招聘腐败案件。国民权益委员会就此决定对28名涉案招聘相关人员提起刑事控告,并将其中312起案件移送侦查机关立案调查。


反腐败委员会查出选举委员会353起招聘腐败案…移交检方并请求立案侦查 View original image

国民权益委员会称,今年5月有舆论曝出选管委高级公职人员子女涉嫌享受特惠录用后,以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Jung Seungyun 为组长,会同人事革新处和警察厅人员在内,共组建了37人的专门调查组。调查组针对过去7年间录用的共384名选管委公务员的经历招聘,从6月14日至8月4日进行了为期52天的现场调查等全面排查,并于当天向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了结果。


据国民权益委员会调查,过去7年间选管委自行组织的162次经历招聘中,有104次(64%)未遵守《国家公务员法》及选管委自身人事规定中所设定的公平招聘程序。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授权规定,选管委应定期自行开展人事审计,但经查中央选管委一次人事审计也未实施。


在过去7年通过选管委公务员经历招聘录用的384人中,有58人(15%)被怀疑为不正当合格者,其中查出具有特惠性招聘31人,以及不当决定合格者29人等案例。具体来看,依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将5级以下聘任制人员转为正式编制时,必须另行履行经历招聘程序,但包括3名5级事务官在内的31人,在先以一年期聘任制公务员身份被录用后,无需提交材料或参加面试,便直接转为正式编制的一般职公务员。另外,还有仅在选管委内部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致使只有选管委相关人员得以报名应试的情况(3人),以及让不符合年龄等资格条件的应试者合格,反而淘汰符合条件的应试者等行为(13人)也被查实。


此外,在两名经历相同的应试者中,仅对在选管委工作者给予加分,致使其最终合格;以及以未记载具体负责业务内容的经历证明为依据,让不合格者通过的案例;无正当理由变更合格者决定标准,将原本在材料审查或面试环节合格的应试者淘汰;与招聘公告内容不符,额外录取预备合格者等事实也被掌握。


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选管委自身人事规定程序的案例共查出299起。例如,将应试资格标准比规定更加严苛限制(由“相关领域一年以上实务经历”变更为“在选管委一年以上实务经历”),仅向具有选管委工作经历者提供应试机会;缩短招聘公告期限(由10日缩短为4日);以及在自2013年起禁止以管理·运营职群新招聘人员之后,仍将两名高级职位秘书按管理·运营职群身份录用并延长其任期。面试委员仅由内部委员构成(11个地区选管委共26起),未遵守外部委员须占50%以上的规定。还有不符合优待标准却给予加分的情况(硕士学位应加3分、博士学位5分,但有两名评审委员对硕士学位持有者给予5分),以及在未对应试者提交的经历等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录用181人为合格者的案例也被查出。


国民权益委员会决定,在查出的问题中,对353起案件中涉及家属特惠或不正当请托等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关系的312起案件移送侦查,并对其中涉嫌主观故意、或被认为长期、反复进行不严谨招聘的28名招聘相关人员提起刑事控告。


不过,本次调查并未对非公务员招聘整体情况,以及公务员经历招聘合格者与招聘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利益关系等进行核查。国民权益委员会解释称,这是因为选管委未就相关资料提交给予配合。不正当合格的责任归属及是否存在特惠,将通过后续侦查予以查明。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Jung Seungyun 表示:“公务员招聘的公平性,是国民对公共机构最基本信赖的问题。希望此次调查结果能成为确立公平招聘文化的契机。今后,国民权益委员会也将继续为‘向青年保障公平跃升机会’这一政府国政课题的顺利推进而努力,推动公平招聘真正落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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