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10日表示,已向金融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提交意见,主张将上一届政府预定在2025年实施的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强制化时间至少推迟3至4年。


金融委员会正在配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FRS)基金会发布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一事,构思适用于本国企业的路线图。经总表示:“有必要广泛反映作为披露主体的企业意见”,“在国家层面的信息披露制度基础尚未充分建立的情况下过早引入,将使产业一线和资本市场遭遇混乱”。


图片由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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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总认为,就国内制造企业而言,由于在海外各地构建了供应链,要涵盖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业务场所,收集可靠数据并不容易。在与气候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信息披露标准中,要求连同子公司一起,甚至对不具有实质控制力的权益法核算对象企业的碳排放量也进行披露。


还有担忧认为,要在全球各业务场所定期汇总并核实符合披露标准的原始数据,将耗费相当长的时间。经总称:“在每一家并表子公司业务场所构建碳排放统计及披露系统,从技术方案设计到试点测试再到验证,至少需要3至4年”,“如果将负责管理海量数据的人力保障及专门组织新设、验证体系构建、教育培训等看不见的流程一并考虑在内,3至4年也远远不够”。


经总还将国内碳排放认证与验证基础设施不足,列为应当推迟制度引入的背景之一。目前国内碳排放量验证机构据悉仅有13家,持有验证资格证书的人员约有200人。经总指出,由于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件较海外逊色,如果通过披露让外界知晓我国企业碳排放量较高,可能对企业或国家的信用度产生负面影响。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副会长 Lee Donggeun 表示:“目前提出具体路线图的国家仅有新加坡等少数几个”,“应当至少将信息披露强制化时间推迟3至4年,在此期间密切监测主要国家动向,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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