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后一轮申请自11日起启动,向15户新婚夫妇每年资助150万韩元,向32户青年每年资助100万韩元
江南区(区厅长 Jo Seongmyeong)将从11日起受理第3次新婚夫妇和青年全月租保证金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的申请人。
该项目是为减轻居住在居住成本较高的江南区的青年和新婚夫妇的经济负担而推出的第8届民选政府公约项目,今年首次实施。由于首尔市支援项目的收入标准为新婚夫妇夫妻合计年收入在9700万韩元以下、青年在4000万韩元以下,本项目面向被排除在上述标准之外的夹心阶层提供支援。截止第1、2次支援项目,共向143户家庭提供了合计1.45亿韩元的补贴。
此次第3次招募计划支援新婚夫妇15户、青年32户,共计47户。补贴范围方面,新婚夫妇如贷款保证金在1.5亿韩元以内,将按1%的利率给予每年最高150万韩元的利息支援;青年如贷款保证金在1亿韩元以内,将按1%的利率给予每年最高100万韩元的支援。
资格条件为:以公告日为基准,自结婚登记日起7年以内、在江南区登记户口的新婚夫妇家庭;夫妻双方均为无房者;夫妻合计年收入在9700万至1.2亿韩元之间;申请人(或配偶)已就江南区内用于居住的住宅或居住用办公楼(专用面积或合同面积在85平方米以下)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
青年的情况为:以公告日为基准,年满19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在江南区登记户口的单人居住者;年收入在4000万至6000万韩元以下的无房者;申请人已就辖区内用于居住的住宅或居住用办公楼(专用面积或合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但根据《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第7条领取给付的受助者中,领取生活、医疗、住房给付者,以及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国民租赁、永久租赁、长期全租、幸福住宅、收购型租赁、全租型租赁住房等)者、住房城市基金全租资金贷款者、持有预售权者等,将被排除在支援对象之外。
申请期限为9月11日至10月10日,前往区厅住房科现场提交申请即可。经审议后,预计于10月发放补贴。支援期限最长为3年,每年将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资格条件,将继续给予支援。
江南区厅长 Jo Seongmyeong表示:“这是今年最后一次受理期间,希望在第1、2次未能申请的区民踊跃申请,享受减轻居住费用的优惠”,并称:“今后也将继续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援,帮助年轻一代在江南区稳定落脚并实现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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