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홈쇼핑大楼收购案陷入泥潭,挑起纷争的Taekwang
泰光被指为向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输血
不透明评估收购价
即便假处分被驳回仍称“将研究法律应对”
曾与收购Woori Home Shopping结下恶缘
也有解读称此举是出于牵制意图、反而扩大事态
乐天家庭购物(法人名为Woori Home Shopping)因杨坪洞自有办公大楼收购问题,有可能与第二大股东太光产业对簿公堂。原因在于,围绕乐天家庭购物收购大楼一事,太光产业称收购过程存在问题,表示不惜通过法律诉讼加以应对。尽管上个月法院驳回了太光产业要求中止大楼收购效力的假处分申请,但太光产业仍表示将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存在违法行为,态度强硬。
据5日《亚洲经济》采访综合报道,乐天家庭购物于本月1日就首尔市永登浦区杨坪洞自有办公大楼收购事项,向乐天控股(持股64.6%)和乐天Well Food(持股35.4%)支付了尾款并完成了大楼过户登记。自2010年入驻该大楼以来,时隔10余年终于成为大楼所有者。这是根据7月29日董事会上包括太光产业方面人士在内的9名董事一致同意作出的决定。太光产业是仅次于第一大股东乐天家庭购物(持股53.49%)的第二大股东(持股44.89%),在董事会中派有3名其他非执行董事。
太光产业态度的转变始于上月底。其突然向法院提出中止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假处分申请,开始反对乐天家庭购物收购自有大楼。太光产业称,事后重新审视认为,收购大楼实际上是为了向关联公司和控股公司输送现金。乐天控股和乐天Well Food的现金创造能力均已减弱,其中乐天控股的自由现金流预计将从去年1480亿韩元转为今年的负值;乐天Well Food则有望从去年的-333亿韩元小幅改善至今年的80亿韩元。
太光产业还指出,为了支援关联公司,收购价格的测算过程也不透明。太光产业认为,乐天家庭购物未适用国土建设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成本法,而是采用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分别按20:40:40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的方式进行评估,认为由此将评估价格虚增了约300亿韩元。不过据评估业界介绍,在对企业大楼而非公寓或普通住宅进行评估时,往往会在成本法之外同时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因此仅以未单独使用成本法为由,不能断言属于违法行为。
法院于上月31日就太光产业的假处分申请作出驳回决定,支持了乐天家庭购物一方。然而太光产业表示将就背信等问题展开法律审查,表明将继续进行斗争的意志。上月29日,太光产业还以不当支援行为嫌疑,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了乐天家庭购物代表理事Kim Jaegyeom、乐天Well Food代表理事Lee Changyeob、乐天控股代表理事Lee Dongwoo。根据《公平交易法》,不当支援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明显有利的条件向关联公司等提供资金或资产进行交易,从而使其获得过度经济利益的行为。太光产业相关人士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是否会启动调查目前尚不得而知,但除此之外,我们正在审查一切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
对此,乐天家庭购物和乐天控股则划清界限,称这是“非理性的主张”。两家公司目前也未进行正式回应。针对太光产业的核心主张,乐天方面强调称:“在收购价格的测算过程中,已经完成了法律审查,因此不存在任何不当支援的可能性。”并表示,如果太光产业采取法律行动,乐天也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应对。
业界认为,即便事态发展到法律诉讼阶段,太光产业战胜乐天家庭购物的可能性也较小。原因在于,该事项本身是通过董事会的合法程序作出的决定,而且收购该大楼的价格也并不高于市场价格。也有观点认为,从乐天家庭购物并购之初延续至今的微妙关系,对本次事态产生了影响。2006年,乐天购物收购京纺所持Woori Home Shopping股权时,其竞争对手正是太光产业。在追加收购股权失败、进军直播家庭购物业务的计划告吹后,太光产业以第二大股东身份持续保留至今,并对乐天家庭购物的经营施加影响。从法人名称也可窥见双方关系的微妙:若要将法人名变更为“乐天家庭购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这一修改若未经董事会中太光方面同意则无法实现。
也有分析认为,太光产业意在展示自身存在感,从而将本次事态推向高潮。去年10月,太光产业曾对“在乐天建设流动性枯竭之际,乐天家庭购物曾讨论提供5000亿韩元资金支援”一事表现出强烈不满。当时最终支援乐天建设的资金缩减为1000亿韩元。一位家庭购物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太光产业恐怕也并不认为这是必胜之战”,并称“更像是出于牵制乐天家庭购物的考虑,而在准备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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