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全区域”工厂95%为单独选址
无视汉江水系保护初衷 反而加重废水处理负担

有意见接连指出,为了保护作为首都圈饮用水水源的汉江水系水质、绿地等自然环境而设立的“自然保全区域”内工厂选址管制,反而加剧了小规模无序开发。

小型工厂密集分布的京畿道广州市一带全景。汉江人论坛提供

小型工厂密集分布的京畿道广州市一带全景。汉江人论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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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据首都圈一带主要地方自治团体和业界透露,被划入汉江水系自然保全区域的主要地方自治团体中,单独选址小规模工厂的比例超过95%。

被监管捆住的汉江水系,小型工厂扎堆
首都圈管制的悖论:反而助长小型工厂遍地开花 View original image

所谓“自然保全区域”,是根据《首都圈整备规划法》认定出的、需要保护汉江水系水质和绿地等自然环境的地区。目前,京畿道利川市、驪州市、广州市,杨平郡、加平郡全境以及龙仁市、南杨州市、安城市的部分地区被指定为自然保全区域。


这些地区的特点是,非产业园区等,而是小规模单独选址工厂的比例较高。以利川市为例,截至7月底共有工厂1222家,其中位于产业园区、工业用地等规划选址的工厂仅44家。其余1178家,占96.4%,全部是单独选址工厂。


同样,全境被划为自然保全区域的广州市情况也类似。在全部4847家工厂和制造业所中,位于工业地区的仅126家,占2.2%。其余97.8%都是分散坐落在城市各处的单独工厂。


地方自治团体指出的问题在于,这些小规模工厂单位面积的废水排放量高于产业园区内工厂。利川市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析结果显示,40处容量为50立方米的废水排放设施,其日负荷量的生化需氧量(BOD)最高可达一处容量2000立方米设施的4倍”,“这意味着小规模工厂的密集分布对水质产生了负面影响”。

过度监管反而助长无序开发
首都圈管制的悖论:反而助长小型工厂遍地开花 View original image

自然保全区域内小型工厂扎堆的原因,在于《首都圈整备规划法》的严格监管。《首都圈整备规划》被称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该法规定,其优先于《国土规划与利用相关法律》的道、市、郡规划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土地利用规划或开发规划等。


现行《产业集聚活性化及工厂设立相关法律》和《产业用地法》允许自由开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厂用地和产业园区。但《首都圈整备规划法》则规定,开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工厂用地和产业园区必须经过首都圈整备委员会审议。企业为规避这一监管,只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规模建设工厂,结果导致城市各处小规模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自然保全区域内相关行为限制也极为严格。在工业地区,中小企业的城市型工厂仅允许在3000平方米以内进行新建或扩建。在其他地区的新建和扩建,▲尖端及当地近邻型工厂限于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型工厂仅允许在2000平方米以内。

居民补偿体系全无:“应放宽监管”

相关地方自治团体批评称,《首都圈整备规划法》的监管并未实现汉江水系水质保全这一核心目标,反而只是在加剧首都圈内部的地区差距。


一名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表示:“自然保全区域因严格的行为限制而侵害了居民的财产权,却连最基本的居民补偿都不存在”,“这与开发限制区(绿色带)就监管设有单独补偿规定的做法相比,明显有失公平”。



因此,近期由自然保全区域内地方自治团体及地区团体组成的“汉江之爱论坛”方面,已向国务总理室建议,为遏制小规模工厂的无序增加、实现首都圈均衡发展,应放宽对自然保全区域内产业园区和工厂用地的相关监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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