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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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员会于31日表示,自9月1日起,将实施作为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评估业务执行示范准则的《ESG评估机构指引》(下称“指引”)。这是根据金融委员会今年5月发布的《提升ESG评估市场透明性和可信度方案》所采取的措施。


在金融委员会、韩国交易所和资本市场研究院的支持下,国内三家主要ESG评估机构(韩国ESG基准院、韩国ESG研究所、Sustinvest)作为“自律监管”主体,自行制定并实施该指引。


指引并非规范具体的评估方法,而是就评估业务执行时所需的程序、标准等提出示范性准则(最佳实践)。全文共6章、21条。各ESG评估机构可自主声明是否参与并遵循该指引。



三家ESG评估机构已正式宣布遵守指引,并通过各自官方网站公开了指引的遵守情况。其公开的《遵守情况报告》和《评估方法论》日后也将通过韩国交易所的ESG信息平台“ESG门户”实现统一提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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