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国竞争法学会会长 Hong Daesik 的专访
“所谓《大规模流通业法》,在当初制定并施行时,并未充分考虑其将以何种方式影响市场,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法律。如今恐怕已经到了难以再合理适用这部法律的临界点。”
韩国竞争法学会会长、西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Hong Dae-sik 30日在首尔中区新闻中心举行的“《大规模流通业法》的法体系地位与主要争点”研讨会上接受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他再次强调,由于《大规模流通业法》自带先天性局限性,有必要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对其进行修订和调整。
Hong 会长主张,《大规模流通业法》反而阻碍了国内流通生态中的公平竞争。他表示:“《大规模流通业法》施行后,被适用该法的百货公司和大型超市实际上就像被系上了沙袋一样。”他又称:“其间企业型超市(SSM)和家庭购物等新兴业态不断出现并持续成长,但只要成为《大规模流通业法》的适用对象,就同样被系上了沙袋。”
Hong 会长还指出,公平交易委员会虽然以《大规模流通业法》作为规范国内流通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手段,但其适用方式却过于机械。他表示:“与过去不同,当前国内流通市场中大规模流通业者与供货企业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法律本应更加灵活,使执法机关能够从整体视角出发,综合考量波及效应后作出判断,但现行《大规模流通业法》并非如此,因此公平交易委员会在结构上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局限。”
Hong 会长批评称:“《大规模流通业法》存在问题,却在过去10年间从未被修改。问题本身被搁置不管,每当出现新议题,就只是不断往里添加条款。”他打比方说:“好比一开始衣服就做得不合身,却只是一味往上加装饰,结果只会变得更加怪异。”并表示:“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成为转变方向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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