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对日帝强征劳工判决金“第三方代偿”供托不受理的异议申请
法院驳回了政府就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判决金“第三方代为清偿”公款供托不受理决定提出的异议申请。
据法律界29日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前一日驳回了行政安全部下属日本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就公款供托不受理决定提出的异议申请。此前,该财团向法院申请将日本强制征用判决金以供托方式缴付,但遭不受理,随后提出异议。
合议庭表示:“本案判决金因债权人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申请人的第三方代为清偿不被允许”,“即便债权人拒绝接受并非合法清偿义务人的申请人所提供的清偿,申请人也不得就此向债权人进行第三方代为清偿供托。”
法院还指出:“加害企业否认其实施不法行为的事实本身,也不承认对受害者负有损害赔偿债务”,“如果申请人通过第三方代为清偿方式支付本案判决金后不向加害企业行使追偿权,将会产生向加害企业授予‘免罪符’的结果。债权人将难以获得对精神损害赔偿债权的满足。”
法院接着表示:“因不法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债权,在法定债权中可视为最需要保护债权人的领域”,“在债权人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对第三方代为清偿加以限制,也符合损害赔偿制度的宗旨以及慰抚金的惩戒性和满足性功能。”
此前,全州地方法院、光州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也均驳回了政府就日本强制征用判决金第三方代为清偿公款供托不受理决定提出的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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