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生存而离家出走的母子,最终投奔的地方却可谓“人间地狱”。


对于与这对母子同住一屋、长期施加虐待的“父子”,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实刑判决。让一名40多岁的女同事及其儿子住进自己家中,却对母子二人施暴的40多岁男子,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提起上诉,但结果并无改变。


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2-3庭(审判长法官 Kim Daehyun)29日表示,对因涉嫌重伤害、恐吓、特殊暴行等罪名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A某的上诉予以驳回。


同时因重伤害、共同暴行等罪名一并被起诉,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A某之子B某提起的上诉,也被驳回。

离家出走母子闯入“地狱”般之地…殴打同事成性40多岁男子上诉被驳回 View original image

据合议庭认定,曾是职场同事的A某与C某(40多岁,女),因各自的儿子在同一所初高中就读而关系密切。2016年8月,C某与丈夫发生争吵后,带着儿子D(当时十几岁)离家出走,A某在征得妻子同意后,允许这对母子入住自己家中。


起初,C某帮忙料理家务,A某也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他们,但一两个月后,A某的暴力行为开始了。A某以“要管教”为由,命C某的儿子脱光衣服,多次用发射塑料弹的玩具枪射击其身体要害部位。


当儿子们B和D因偷摩托车被抓并被送进少管所后,殴打愈发严重。A某以“你一点都不想工作,只会这样窝囊地活着”为由,对C某反复施暴。2017年1月,A某又以D从家里逃跑为由,强迫C某亲手殴打自己的儿子。


在父亲的暴行之下,儿子B也参与其中。B以“想逃跑”为由殴打C某,又让D做罚站等惩罚姿势,并在其膝盖和腹部下方铺上图钉。


C某因被指“偷吃剩下的拉面”而遭B殴打,导致肋骨骨折,构成需治疗8周的重伤。


此外,B又以这对母子“偷吃家里的食物”为由,在卫生间里将洗涤剂等倒入盆中,多次将C某母子的头按入盆中,实施所谓“水刑”折磨。


在持续暴力的恐吓下,C某在A某的强迫下,多次从婆家拿来共计约260万韩元的生活费并交给A某。


在法庭上,A某父子辩称,“我们对被害人实施暴行毫无动机,同住期间被害人可以自由外出”,“被害人陈述过于荒诞不经”,否认犯罪事实,但合议庭并未采信。


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害女性与其儿子在相当长时间内分离生活,几乎没有机会合谋作出虚假陈述,但他们在具体事实上的陈述却彼此一致”,“未发现任何迹象表明被害人不惜冒着被控诬告或伪证罪的风险而捏造事实进行陈述。”


据悉,被告人对二审判决不服,已向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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