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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了偶像组合FIFTY FIFTY与ATTRAKT关于中止专属合约效力的临时处分申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首席部长法官 Park Beomseok)于28日驳回了偶像组合FIFTY FIFTY针对原所属公司ATTRAKT(代表理事 Jeon Hongjun)提出的中止专属合约效力的临时处分申请。


FIFTY FIFTY于今年6月19日提出临时处分申请,主张ATTRAKT未履行提供结算资料义务以及对成员身心健康进行管理的义务等,因而要求解除与ATTRAKT之间的专属合约。


合议庭本月9日曾在成员 Saena(本名 Jeong Se-hyeon)、Aran(本名 Jeong Eun-ah)的母亲、ATTRAKT经营层以及双方代理人出席的情况下尝试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调解告吹。


对此,担任FIFTY FIFTY一方代理人的法务法人Barun当日向法院提交了恢复审问的申请书,表示希望进入正式审判程序,但合议庭未予采纳并作出驳回决定。



FIFTY FIFTY凭借《Cupid》打入美国公告牌(Billboard)和英国官方单曲榜(Official Chart)上位圈,取得成绩,但在出道仅7个月就与经纪公司陷入法律纠纷,成为舆论焦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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