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在抗击新冠19过程中办理贷款的个体工商户
在新冠疫情期间以年利率7%以上的高利率信用贷款筹资并用于经营支出的个体工商户,今后可以转换为最高年利率5.5%的低利率贷款。
金融委员会27日表示,将自本月31日起把“低利率置换项目”的适用对象扩大至家庭信用贷款。监管部门自2022年9月底起,以减轻小微商户的高利率负担为目的,针对经营性贷款运行该项目,此次则将其扩大至家庭信用贷款。
在银行业贷款平均利率连续两个月上升的背景下,31日,首尔某家市中银行外墙上悬挂着标有个人信用贷款利率的横幅。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aymsdream@
View original image纳入低利率置换项目的家庭信用贷款范围包括:▲目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首次发放时间为新冠疫情时期,即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贷款 ▲在申请置换时贷款利率在7%以上 ▲信用贷款及长期信用卡贷款(卡贷)等。与此前相同,从事赌博·投机性相关行业、娱乐酒吧、不动产租赁·买卖、金融等被排除在小微商户政策性资金支持对象之外的行业,将不纳入本项目。
家庭信用贷款的每位借款人置换上限为2000万韩元,将以个体工商户(自营业者)取得纳入置换范围的家庭信用贷款的时间点为基准,核实其在1年内发生的经营用途支出金额来决定额度。因此,即使申请置换2000万韩元的家庭信用贷款,如经营用途支出金额低于该数额,也只能按经营用途支出金额予以置换。
此外,家庭信用贷款额度将计入针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的低利率置换项目中,每位借款人1亿韩元的总额度之内。已经通过该项目将经营性贷款全部置换为最高1亿韩元低利率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即便持有家庭信用贷款,也不得再追加申请置换。
监管部门还将考虑到,本次支持的宗旨是减轻在战胜新冠疫情过程中不得不发生的家庭信用贷款所带来的还款负担,以及将每位借款人的置换额度限制在最多2000万韩元等因素,适度放宽对个体工商户证明其经营用途支出的要求。经营用途支出金额将通过以下合计金额进行认定:可通过“增值税申报表”或“营业场所现状申报表”确认的进货金额,通过“预扣税履行情形申报表”确认的所得支付金额,以及通过“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综合所得税申报表”确认的房租金额。
本次项目的申请与咨询可自本月31日起在全国14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申请时须提交能够证明经营用途支出金额的相关材料,并仅限于线下面对面申请。同时,通过既有项目已持有的5年期贷款(2年宽限期,3年分期偿还),也可自本月31日起续作为10年期贷款(3年宽限期,7年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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