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方面:“精神状态减弱……并非为减刑而说”
因在大邱机场着陆的客机上打开舱门、令乘客陷入恐慌等嫌疑被起诉的A某(32岁),法院决定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24日,在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审判长:庭长法官 Jeong Jinwoo)审理的公判中,法院接受了主张存在精神与身体机能减弱的A某一方提出的精神鉴定委托请求。
检察官表示:“对是否能够通过精神鉴定查明被告人在作案当时是否处于精神与身体机能减弱状态存有疑问”,“担心这是借精神鉴定申请来拖延审判,或将其作为减刑手段”。
对此,A某一方辩护人称:“被告人在案发当日因精神与身体机能减弱向济州119报警,并与家人通话后,为了前往医院而登上飞机”,“并非为了减刑,而是希望被告能够接受适当治疗及与之相应的处罚,作为安全的市民重返社会,因而提出了申请”。
在大邱机场着陆过程中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的Lee某(33岁),于上月28日下午出席在大邱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庭审。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A某因涉嫌在今年5月26日12时37分左右,从济州出发飞往大邱的大韩航空公司子公司韩亚航空的大邱航班在大邱机场上空、高度224米、以时速260公里下降过程中,操纵紧急出口舱门拉杆,打开紧急出口舱门,被以违反《航空保安法》罪名移送审判。
他还因涉嫌导致机外紧急出口逃生滑梯脱落等行为,损坏航空器(毁坏财物)而被起诉。
A某闹事当时,客机上共有乘客和机组人员等197人。其中包括小学生在内的9人出现呼吸困难症状,被送往医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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