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前世越集团会长 Yoo Byung-eun(2014年去世)的次子 Yoo Hyuk-ki 时隔“岁月号”惨案9年后,从美国被强制遣返回国,因涉嫌侵吞约250亿韩元被移送审判。


已故Semo集团前会长 Yoo Byung-eun 的次子 Yoo Hyuk-ki 先生  联合新闻供图

已故Semo集团前会长 Yoo Byung-eun 的次子 Yoo Hyuk-ki 先生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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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地方检察厅刑事第6部(部长检察官 Son Sanguk)22日表示,已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挪用公款罪名,对 Yoo 予以拘留起诉。


检方指控,Yoo 于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间,与其父亲的亲信、旗下子公司代表等人共谋,以照片款等名目共收取254.93亿韩元,并将这笔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海外法人账户中侵吞。


其中金额最大的一部分,是为筹集制作其父亲摄影作品的美国 AHAE PRESS INC 资金,而从多家子公司收取的照片款预付款,共计161.7亿韩元。此外,通过 Yoo 设立的经营咨询公司,以商标权使用费名义从子公司转移的69.5亿韩元,姐姐 Seomna 运营的设计咨询公司支付的经营顾问费21.6亿韩元,以及顾问费1.9亿韩元等,也被计入挪用金额之中。


检方说明称,Yoo 实际并未开展咨询业务,却以虚假商标权等名义,从子公司事实上收取“上供”,并通过将转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分散至其他账户后再集中等方式进行“洗钱”。检方还表示,Yoo 用挪用资金购买海外不动产、举办其父亲的摄影展,其中一部分还被用于购买豪华车辆和名牌奢侈品。


最初在2014年公布“岁月号”惨案相关中期调查结果时,检方认定 Yoo 涉嫌挪用金额为559亿韩元,但根据韩国与美国签订的《引渡条约》,此次可追诉的金额缩减至约250亿韩元。根据《韩美引渡条约》第15条(特定性原则),被引渡人不得因获准引渡的罪名以外的其他追加罪名,在请求引渡国受到处罚。若我国检方要就其他罪名对 Yoo 提起公诉,须获得美方当局同意。


检方计划为就 Yoo 涉嫌另一起306亿韩元挪用公款和125亿韩元逃税等罪名追加起诉,向美方争取同意。



随着 Yoo 于当日被起诉,围绕已故前会长一家的亲属及亲信的调查在时隔9年后事实上告一段落。包括前会长一家6人、亲信5人、子公司社长9人在内,共20人被拘留起诉并被法院判处有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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