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表示,为了防止外国人房地产投机、并确保对交易申报内容调查的实效性,《关于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的法律实施令及实施规则修正案》将于22日公布并施行。


非居住外国人在韩购房将被强制指定受托管理人 View original image


这是为了解决去年10月在针对外国人住房投机的专项调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当时部分外国人居住地不明确,导致登记文件被退回,说明资料的要求被延误;同时由于缺乏居住期限等信息,在调查变相赠与等违法嫌疑行为时也遇到困难。


为此,修正案规定,当买受人在韩国境内没有住所或居所时,必须指定并申报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是指在与依据《房地产交易申报法》第6条进行的申报内容调查相关事项中,代替买受人接收国土交通部长或申报主管机关发送文件的人。


当买受人为在韩国长期停留的外国人时,需提交外国人登记(或国内居所申报)事实证明,使其与本国人一样可以进行住址交叉核验。此外,还增设了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调取出入境记录以确认外国人在韩居住与否,以及调取健康保险信息以掌握家庭构成情况的法律依据。



国土交通部土地政策官Nam Youngwoo表示:“通过本次修订,有望切实开展调查并应对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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