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市教育厅就以首尔瑞逸小学教师极端选择事件为契机而引发废止争议的《学校成员人权增进条例》表明立场称,将暂时维持现状。
仁川市教育厅世界公民教育科长Jo Sunmi在21日记者座谈会上表示:“与其他地区的学生人权条例不同,仁川教育厅条例还保障教职员工和监护人的权利”,“为在学校营造所有教育成员相互体谅和尊重的文化,有必要维持该条例”。
此前,市教育厅自2019年起组建条例制定推进团,经过两年时间的各类意见征集和审查程序,完成了由36个条款构成的《学校成员人权增进条例(案)》。条例内容包括保障和增进学生、教职员工及监护人等学校成员人权。
尤其是在教师人权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学校成员不得为主张自身权利而妨碍教师正当的教育活动;监护人在需要就教育活动相关事宜进行咨询时,应使用教职员工的公务联系方式,并在指定地点于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Jo科长表示:“教师们共同期望的部分已在条例中得到保障”,“在教育部发布综合对策后,如上位法与条例发生冲突,将考虑进行部分修订”。但在被问及除现行条例外还有何教师权利保护方案时,他仅称:“将以收集教师意见为基础,反映当前问题,于本月内制定综合对策”,回避了直接作答。
仁川教育厅此前在瑞逸小学教师悲剧性事件发生后,面向一线教师征集教育现场意见,共受理了1500余件,目前正在进行案例分析。
另一方面,正在实施学生人权条例的首尔市教育厅和京畿道教育厅等机构,正推进从强化学生责任与义务方向修改学生人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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