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体系改革综合对策的一环

消防厅21日表示,作为重构国家安全体系综合对策的一环,通过整顿《灾难及安全管理基本法实施令》和《紧急救援应对活动现场指挥规则》,强化了现场应对功能。


修订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紧急救援统制团职能为中心的改编 ▲强化紧急救援指挥队初期现场指挥功能 ▲统一应对阶段发布权限等。紧急救援统制团是在存在发生灾难的明显忧虑或已经发生灾难时,为了统筹、协调与紧急救援有关事项而组建的临时组织。


消防厅调整紧急救援响应体系,加强现场处置能力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在实施令中,为了使紧急救援统制团在灾难现场能够高效运作,将组织从原来的4部1队(总括指挥部、应对计划部、资源支援部、紧急恢复部、现场指挥队)简化为3部(应对计划部、现场指挥部、资源支援部)。


应对计划部负责综合指挥、协调及形势分析、作战计划、宣传与联络等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危险处置、搜救和紧急医疗等工作;资源支援部负责对动员消防力量的物资与供餐支援、装备管理、资源集结地运行等工作。


此外,还修订了《紧急救援应对活动及现场指挥规则》,以确保从灾难初期起即可实现迅速、最高水平、最大规模的应对。


将原本按阶段(戒备、1~3阶段)运作的紧急救援统制团运作标准,修改为在统制团团长综合考虑灾难种类、规模及损失情况等因素后认为有必要时即可运作;同时,将应对阶段的发布标准也规定由紧急救援应对计划加以明确,从而使各地区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运作。



消防厅119应对局局长Kim Joil表示:“为顺应因气候危机等复合风险因素而快速变化的灾难环境,通过此次法令修订,将能够实现迅速而系统的初期应对,以及更加灵活的消防力量动员与运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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