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立法调查处主张“积极检讨”
政府与国会议员达成共识,立法有望近期完成

有意见认为,应当积极审议在酒类容器上标注提示酒后驾驶危险性的警示语方案,这一主张在国会提出后备受关注。


国会立法与政策专业研究分析机构——立法调查处在最近发布的《2023年国政监察议题分析》报告中建议称:“有必要积极审议在酒类容器上标注警示语等内容的方案。”


立法调查处在报告中强调:“我国因酒后驾驶造成的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必须谋求多种能够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危险性警觉性的方案。”随后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指出,去年酒后驾驶事故发生1万5059起,死亡214人。


作为警示语示例,提出了“酒后驾驶等同于杀人”、“酒后驾驶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等内容。


《国民健康增进法》明确规定,用于销售的酒类容器上必须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孕期饮酒可能损害胎儿健康”等警示语。但目前尚无规定要求标注提示酒后驾驶危险性的警示语。


早在过去,就曾多次尝试在酒类容器上标注酒后驾驶警示语,但由于社会上对饮酒文化相对宽容,这些尝试屡屡受挫。2018年,包含上述内容的《国民健康增进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虽在国会提出,但未得到充分审议,最终因任期届满而自动废弃。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本届国会中,无党籍议员 Kim Namguk 已于今年4月再次代表提出《国民健康增进法》修正案,主张在酒类容器上标注酒后驾驶警示语和图片,该法案目前正在常任委员会审查中。


就此,保健福祉部相关负责人在表示同意标注警示语的同时称:“仍需审查相关内容是否适宜纳入以增进健康为目的的《国民健康增进法》。”他还提出意见称:“若在酒类容器有限的标注面积上增加内容,为了兼顾可读性并提高信息排布效率,有必要通过修法,使企业能够在图片和文字警示之间进行选择。”


农林畜产食品部也表示认同有必要附加警示的立场。但同时指出:“就图片而言,可能对传统酒类的商品性及大众形象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提出需要慎重审议。


另一方面,就贴有警示语和警示图的香烟而言,据悉在实际控烟方面效果相当显著。根据《2017年度国民健康营养调查》结果,2017年19岁以上吸烟率为22.3%,较前一年下降1.6个百分点。分析认为,这是自2016年起正式实施的吸烟警示图以及扩大禁烟区等非价格政策产生的影响。



据立法调查处介绍,在海外,美国和南非共和国已在酒类容器上以警示语形式标注酒后驾驶、孕期饮酒及健康风险。墨西哥和土耳其则通过警示图标注酒后驾驶和孕期饮酒的危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