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出动的警察也被殴打
蔚山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一名四十多岁的公司职员因试图携带电动滑板车乘坐通勤巴士被制止后,殴打司机和乘客,并对接警出动的警察施暴,被判处缓刑。
20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法官 Lee Daero)表示,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殴打驾驶员等)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0多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合议庭同时对A某下达了120小时社会服务和保护观察的命令。
A某今年4月在蔚山南区,于清晨醉酒状态下,试图携带电动滑板车乘坐通勤巴士时,被巴士司机B某制止。于是,A某用自己的手机猛击坐在驾驶座上的B某头部。即便在B某因头部被击中而昏倒之后,A某仍又连续击打其头部两次。由此,B某遭受脑震荡等伤害,需3周才能痊愈。
当时,A某还挥拳殴打上前劝阻其暴行的周围人员。他使一名60多岁的男性巴士乘客受伤,伤情同样为3周才能痊愈;在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警察将其以现行犯逮捕时,他又用脚踢向警察的脸部。即便被带到派出所警务队后,A某仍继续殴打警察。
合议庭指出:“殴打驾驶员的行为可能给不特定多数人造成损害”,“A某过去也曾在醉酒状态下损坏公共物品或酒后驾驶,有前科记录。”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以及向被害人支付医疗费并达成和解等情节,予以酌情从轻处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