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针对20多岁女性的“随机犯罪”被判20年监禁
主张“刑期过重”提起上诉
受害者方称“是在全面否认审判结果”

11日,被告人、32岁的男性A某就“釜山回旋踢”案件向大法院提交的上诉理由书被公开。该案为其在釜山市中心回家途中对一名20多岁女性实施残忍殴打的案件。A某申诉称:“二审合议庭过于在意媒体和舆论,却未能纠正其中的错误内容,导致我没有得到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审判”,“我今年才32岁,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太重了,这与无期徒刑没有区别。”A某因涉嫌杀人未遂等罪名,于今年6月在釜山高等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随后向大法院提起上诉。

釜山回旋踢事件的监控画面。联合新闻TV供图

釜山回旋踢事件的监控画面。联合新闻TV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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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受害者代理律师公开的A某上诉理由书中写道,原本“并不打算提起第三审上诉”,但“父母表示还是进行到最后比较好,也说还有一些存疑的地方”。他承认实施了暴行的事实,但强调这是在精神薄弱状态下所犯的偶发性犯罪。尤其是针对检方在二审过程中将起诉书罪名变更为“强奸等杀人”的做法,他主张称:“这严重侵害了我的防御权,属违法行为。”受害者一方表示,这是“一份事实上全面否认二审判决结果的上诉理由书”。



釜山“回旋踢”案件是指去年5月22日,在釜山市釜山镇区西面一处办公酒店的公共门厅内,A某对一名与其素不相识的20多岁女性B某实施殴打的“无差别犯罪”案件。二审合议庭认定其构成强奸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宣判:在信息通信网络上公开其个人信息10年、10年内限制其在儿童相关机构就业、并在其身上加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20年。受害者代理律师表示:“由于被告几乎全面否认自身全部嫌疑,这份上诉理由书已不仅让人感到强烈愤怒,甚至令人产生恐惧感”,“受害者在精神上至今仍承受着巨大痛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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