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球童的30多岁球童主管,一审被判缓刑
“喝醉不记得了”辩解…法院称“受害人陈述前后一致”认定有罪
在聚餐场合捏高尔夫球场比赛进行要员脸颊并触摸身体的三十多岁球童主管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曹界11日消息,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部长法官Kim Dohyeong,以强制猥亵罪起诉的A某(3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被责令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
A某被控于去年2月在原州市一处餐馆聚餐时,用手触摸球童B某(24岁,女)的肩部,多次抚摸其大腿,并拍打腹部、捏脸颊等,因涉嫌强制猥亵而被起诉。
Kim部长法官认为:“从平时在酒席上被告醉到连自己打过其他男员工耳光的事都记不起来的程度来看,即便实施了与公诉事实相同的行为,也有可能不记得。”但同时指出:“然而,受害人在法庭上的陈述具体、一贯,彼此之间并不矛盾,因此公诉事实全部被认定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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