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首尔江南区狎鸥亭站附近于本月2日发生的“劳斯莱斯交通事故”受害者A某(20多岁),自5日凌晨起已陷入脑死亡状态。A某被20多岁的Shin某(28岁)在注射精神类药物后驾驶的车辆撞伤。据称,车辆所有人Shin某(28岁)一次都没有询问过受害者的伤势是否无碍。
据《中央日报》10日报道,A某家属表示:“医护人员说明说,以脑死亡状态来看,顶多还能维持一周,即便出现奇迹也最多还能撑一个月,所以我们正在做心理准备。”
据悉,A某家属从警方和医院处得知事故消息是在事发当天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事故发生后,经过长达14小时的手术,受害者的状态一度似乎有所好转,但在周末期间病情恶化。
A某在一年前只身上京到首尔,直到最近一直在一家电影相关企业担任正式员工,同时继续备考各类资格证。
A某的母亲表示:“本周女儿本来说好要回家,实在无法相信现在发生的一切。”A某的哥哥则愤慨地表示:“(Shin某)一次都没有问过妹妹的情况是否好转,通过律师转达几句形式上的问候就结束了。不知道他是不是毫无罪恶感,只顾自己打算,实在无法理解。”
如果A某最终死亡,Shin某所适用的罪名将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特加法)上的危险驾驶致伤,变更为特加法上的危险驾驶致死。危险驾驶致死罪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目前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就危险驾驶致死罪(“尹昌浩法”)的量刑建议为:基本刑期2年至5年,加重时4年至8年。对于危险驾驶致伤,量刑建议为:基本刑期10个月至2年6个月,加重时2年至5年。
此前,首尔江南警察署以危险驾驶致伤和药物驾驶等嫌疑,向法院申请对Shin某签发逮捕令。但并未认定其对事故具有故意性。
Shin某被控于本月2日晚8时10分左右驾驶劳斯莱斯车辆冲上人行道,致使20多岁女性A某受伤。
受害者A某双腿骨折,腹部和头部均受重伤。Shin某当时在毒品初筛检测中呈氯胺酮阳性反应。Shin某主张,相关药物全部是经处方获得的医疗用药物。
针对Shin某的拘捕必要性审查(逮捕令实质审查)将于11日上午11时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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