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晋升加分制度时隔50年彻底废除…改为“以业绩为中心”评价
自明年7月起仅保留40%加分
至2026年6月30日完全废止
在警察晋升考试中为提升专业性和学历而引入的加分制度,将在实施50年后走入历史。此举旨在减轻警察获取加分的负担,消除不必要的竞争。
根据7日《亚洲经济》的综合采访结果,国家警察委员会当天下午2时在首尔西大门区国家警察委员会会议室召开第520次定期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分阶段废止适用于警察晋升考核的加分项方案。当天会议由国家警察委员会委员长Kim Hocheol等国家警察委员及警察厅相关人士出席。国家警察委员会在会上共通过了包括《警察公务员晋升任用规定部分修订令案》在内的5项议案。
根据现行《警察公务员晋升任用规定施行细则》,在警察晋升考试中,▲具备国语能力或外语能力 ▲持有资格证或取得学位的情形,可以获得加分。提交国家公认国语考试——由KBS主办的韩国语能力考试等成绩单时,根据等级在考核评分中的“加分”项目最多可获得0.3分。提交托业等英语公认考试成绩单时,根据分数最多可获0.5分。学位方面,本科加0.2分,硕士加0.3分,博士加0.5分;资格证则根据种类和等级从0.2分到最高0.5分不等。加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分。
通常在晋升考核中,会向晋升名额的5倍人数推荐至考核晋升委员会,而加分在弥补工作评价中不足分数方面发挥着作用。警察厅解释称,尤其是在总分为100分的晋升考核中,往往会因1~2分的差距决定去留,因此加分的影响不可小觑。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大多数人都带着加分因素参加晋升考核,因此如果没有加分,反而吃亏的认识相当普遍”,“尤其是晋升名额越少,加分的影响力就越大”。
根据此次在警察委员会获通过的修订案,自明年7月起,各项目的最高加分将统一下调为0.3分,总加分上限调整为1.2分。此后再经过2年的过渡期,到2026年6月30日,加分制度将被完全废止。
警察晋升考试加分制度最早于1976年在特殊地区工作津贴发放对象地区或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中施行。此后,1995年扩展至外语、资格证、学位等项目,2010年又将国语资格证纳入加分范围。其初衷在于弥补警察素质不足问题,并提升专业性和学历水平。然而,近来整体学历水平不断提高,各专业领域的招聘也日趋多样化,与此同时,为获取加分所需付出的个人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影响工作投入度等问题不断被提出。此外,随着近期工作考核及履历评分反映期限的缩短,晋升考核时加分影响力可能进一步放大的副作用也引发担忧。
对此,警察厅一直在推进缩减并废止加分制度,以实现以工作与业绩为中心的评价。包括为取得资格证而主动申请内勤岗位、专心准备晋升考试的案例在内,一线警察的各种不满不断累积,促成了此次举措。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有意见指出,资格证或学位与实务相脱节,同时内部也存在根据工作地点不同而导致晋升机会不平等的不满,我们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一直在研究废止加分的方案”,“但为了保护既有加分持有者的信赖等,将设定过渡期,分阶段推进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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