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告指出,为了使我国跻身“全球防务出口四大强国”,有必要重新确立K-防务补偿贸易(以下简称补偿贸易)的地位。所谓补偿贸易,是指武器采购国在向出售国(或销售企业)购买武器时,将技术转让、零部件反向出口等对价作为武器采购的前提条件所进行的贸易。
7日,产业研究院(KIET)在《为跻身全球防务出口四大强国的发展课题》报告中表示,我国近期防务产业补偿贸易呈急剧下滑趋势。包括波兰在内的主要武器采购国提出的对价要求,政府给予了积极支持,但在美国F-35战斗机第二阶段项目(4万亿韩元)等大型武器采购项目上推进补偿贸易却极为低迷。
在过去40年(1983—2022年)间,我国共实现约232亿美元的补偿贸易业绩。但自2010年代后期以来,补偿贸易实绩大幅减少。最近5年(2016—2020年)的规模仅约8亿美元,仅为前一阶段5年(2011—2015年)79.9亿美元的10%左右,骤减至这一水平。
目前,全球130多个国家将补偿贸易制度作为武器采购的前提条件使用,该制度作为获取发达国家技术转让及零部件出口、本地生产、总装与大修能力等的主要渠道,其重要性正不断加强。尤其是作为补偿贸易模范国家的土耳其、荷兰、挪威、台湾、阿联酋等,通过在美国对外军售(FMS,Foreign Military Sales,以下简称FMS)项目中积极推进补偿贸易,在强化本国防务产业能力、创造就业、联合开发与生产以及中小企业出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与近来我国补偿贸易业绩不振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补偿贸易不振的主要原因包括:自2018年审计院审计之后持续至今的补偿贸易“义务”条款废除之争;在主要国家中已普遍实施、但在我国尚未落地的“事前价值积累制度”(即预先履行对采购国的补偿贸易义务的制度);缺乏从国家利益出发的跨部门一体化补偿贸易谈判方案;主管部门内部各处室之间围绕补偿贸易必要性持续存在争论等。
产业研究院在报告中强调,为使我国在2027年前跻身“全球防务出口四大强国”,有必要像主要国家那样,积极推进针对美国FMS项目的补偿贸易,而这正是导致补偿贸易业绩急剧下滑的根本原因之一。研究委员Jang Wonjun表示:“应当重新确立作为全球防务出口主要渠道的K-防务补偿贸易的地位”,并称“在维持作为武器采购国基本权利的补偿贸易要求之‘义务’条款的同时,还必须积极推进针对美国FMS武器采购项目的补偿贸易,而这正是近年来补偿贸易业绩急剧下滑的根本原因之一。”
他特别主张,“应通过制定跨部门一体化补偿贸易谈判方案,并全面转向事前价值积累制度的方式,来化解在大型FMS及非竞争性项目上推进补偿贸易的困难。”同时他补充称,“还应集中力量强化补偿贸易组织和扩充专业人力,并将其与主要地方政府的防务创新集群项目相结合,以吸引海外防务企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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