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阳川区,一名遭学生殴打的小学教师已对该学生的父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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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4日消息,小学教师A某于本月1日向首尔南部地方法院起诉,对使其受伤、被诊断为需3周治疗的六年级学生B某的父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


此前,B某于6月30日在教室里对班主任A某进行辱骂,并殴打其面部和身体,致使A某受伤,被诊断为需3周治疗。据悉,B某是一名情绪及行为障碍学生,曾接受特教班课程。


据传,A某一方认为学生的父母未尽到对孩子的监护、监督责任,因此提起诉讼。据悉,此前还发生过两次暴力事件,但未能得到家长的道歉,之后辱骂和恶语持续发生,最终在6月发展为暴力事件。


A某任职的小学于上月19日召开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决定对B某作出转学处分。由学校及市、道教育厅召开的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可针对侵害教师教育活动的学生作出包括▲校内服务 ▲社会服务 ▲特别教育 ▲停课 ▲更换班级 ▲转学 ▲退学在内的七种处分。



由于小学和初中根据相关法律实行义务教育,实际上无法对学生作出退学处分,因此对小学生和初中生而言,转学是最高级别的处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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