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犯罪,较其他公职更偏轻罚
跳槽大型律所拿高薪年薪”

近期一名在职法官因出差期间涉嫌卖淫被当场查获、即将面临惩戒之际,过去因性丑闻引发争议的法官在退休后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并领取高额年薪的情况被曝光,引发舆论争议。


隶属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Yongjin 2日在 CBS 电台《Kim Hyunjeong 的新闻秀》节目中,就因性丑闻引发争议的法官惩处问题表示:“一般公务员或普通上班族都会被赶走,几乎是家破人亡,但这位恐怕会去韩国最大、最顶级的律师事务所。”

最近一名现任法官在出差期间因卖淫被当场查获,即将面临纪律处分之际,媒体曝出过去因性丑闻引发争议的法官在退休后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并领取高额年薪,引发舆论争议。 亚洲经济供图

最近一名现任法官在出差期间因卖淫被当场查获,即将面临纪律处分之际,媒体曝出过去因性丑闻引发争议的法官在退休后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并领取高额年薪,引发舆论争议。 亚洲经济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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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Park 议员当天提及过去性犯罪法官的案例,展开批评。Park 议员所提到的案例,是指2016年8月,A 部长法官在首尔江南一处公寓式办公楼内进行性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一案。该法官在法官惩戒委员会仅被处以减薪3个月的处分。检方则以其为初犯且已受过惩戒为由,虽认定其性犯罪嫌疑成立,却作出不予起诉、免于刑罚的起诉猶豫处分。


据 Park 议员介绍,次年即2017年年初,大法院接受了该法官提交的辞呈,A 部长法官由此退休。此后,他于同年2月向首尔地方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注册,在首尔律协建议其撤回申请后,先行接受了该建议。但首尔律协在同年5月又批准了该法官再次提交的律师注册申请,理由是其在法院已被处以减薪3个月的惩戒,因此视为经过了自我反省期。


完成律师注册的 A 部长法官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目前据悉正领取高额年薪。


法官惩戒法仅规定停职、减薪、警告三种处分
现行《法官惩戒法》规定,法官如有损害品位或违背社会通念的行为,只能给予停职、减薪、警告三种处分。 图片由记者Jin Dahee提供

现行《法官惩戒法》规定,法官如有损害品位或违背社会通念的行为,只能给予停职、减薪、警告三种处分。 图片由记者Jin Dahee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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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 议员重点严厉指出了《法官惩戒法》的问题。现行《法官惩戒法》规定,当法官有损品行或实施违背社会常识的行为时,仅可给予停职、减薪、警告三种处分。


这与其他公务员因玩忽职守或有损品行会被处以免职、解聘等重处分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更重要的是,对法官所犯性犯罪的处罚力度偏低也是一大问题。法官实施性犯罪时,检方多以其为初犯且已在法院受过惩戒为由,仅求处罚金刑,或者虽认定嫌疑成立,却作出不予处罚的起诉猶豫处分。


因此,即便是“性犯罪法官”,只要未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就可以继续保有法官职务。


大韩辩护士协会也几乎不加限制地接受有性犯罪前科法官的律师注册申请。完成律师注册的性犯罪法官,会被大型律师事务所以“前法官”身份延揽,并领取巨额年薪。


Park 议员在上述案例之外,还提到了 B 法官的情况。B 法官于2017年7月在首尔市内地铁站内,用手机偷拍女性身体部位时被当场抓获。当时法院仅对 B 法官作出减薪4个月的惩戒。检方也只是提起略式起诉,该法官最终被确定处以300万韩元罚金。


同样因为未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B 法官得以免于被免职。B 法官于次年即2018年离开法院,2020年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对于如此反复出现的对法官性犯罪的轻惩以及其进入律师事务所任职的现象,Park 议员指出,“这难道不正是所谓的‘司法卡特尔’和‘既得利益卡特尔’吗”,并强调必须修改《法官惩戒法》。



他接着强调:“必须改变如今这种‘蜻蜓点水式处罚’的结构”,“应当通过修改《法官惩戒法》,增设免职条款”。进而,Park 议员还表示:“批准其开设律师事务所、认为毫无问题的大韩辩护士协会也有责任”,“让这种犯下反道德、反社会犯罪的人还能如此趾高气扬地生活的结构,必须改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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