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作出解释:“零售店可打折销售酒类”

今后餐馆和超市等零售店可以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酒类。


[照片=记者 Yoon Do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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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政府1日消息,近期国税厅向韩国酒类产业协会等酒类相关团体发送了通知,其中核心内容为“零售业者可以以低于进货价格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酒类”。


此前,国税厅一直规定酒类零售业者“不得以低于实际进货价格的价格销售酒类”。这是为了防止零售商以低于进货价销售酒类后,再由批发商补贴亏损的变相交易。


但根据此次通知,今后超市和餐馆等零售店将可以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酒类。国税厅作出解释称,只要不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倾销(dumping)等破坏市场秩序的方式,业者就可以自主决定酒价。


国税厅相关人士就这一解释表示,这是“根据政府通过引导酒类打折来缓解物价上涨压力的方针”作出的决定,并说明称,“通过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酒类价格将会下降,消费者的福利也会随之增加”。


由此一来,近期已涨至5000~6000韩元水平的餐馆酒价是否会再次回落,备受关注。业界预计,为了吸引顾客和进行宣传,餐馆和超市等将会展开折扣竞争。



但也有观点认为,“酒价已经大幅上涨,难以期待立即下调”,还有人担忧“政府试图稳定物价,结果会不会只是刺激酒类消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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