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生活]生拌章鱼窒息死亡,挥之不去的遗憾
男子与女子是恋人关系。女子因父母离婚,与外祖父母和妹妹一起在仁川生活。家境不好,社会阅历不多,性格单纯。男子通过姑妈要求女子投保人寿保险,死亡保险金为2亿韩元。最初的保险受益人是家人,即继承人,但在投保一个月后,将保险金受领人变更为男子。变更受益人约15天后,男子与女子在酒馆喝酒,随后又在附近生鱼片店购买了章鱼。活章鱼4只中,2只整只放进装水的袋子里,另外2只则要求店家切好。女子和男子又在附近便利店继续喝酒,之后一起前往汽车旅馆继续饮酒。在汽车旅馆内,女子突然呼吸停止,意识丧失。男子对旅馆工作人员称“女朋友吃章鱼时突然无法呼吸”,并请求其代为拨打119急救电话。
女子面容安详,仿佛入睡一般,平躺着仰面朝天。旅馆客房内有酒杯、装有切块章鱼的一次性容器、装着一整只活章鱼的黑色塑料袋以及一条小毛巾。在受害者附近,还掉落着一条大毛巾和一整只活章鱼。现场的饮酒场面丝毫没有凌乱迹象。女子因缺氧导致脑损伤,大约半个月后死亡。为女子治疗的医院医护人员判断,其突发心脏骤停系因窒息所致。结合受害者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既往治疗记录等情况,无法提出足以导致其突然发生心肺功能骤停的其他原因。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女子在醉酒状态下吃章鱼时死亡。随后女子举行了葬礼。
当女子家人得知2亿韩元保险金由男子领取后,局势急转直下。警方怀疑这是一起以保险金为目的的杀人案件而展开调查,检方则根据法医学专家的答复,以杀人罪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有罪,但二审和最高法院的最终判断均为无罪。当时,两名法医学专家表示,窒息的原因包括:异物堵塞气道导致无法呼吸的气道梗阻,被强行捂住口鼻导致无法呼吸的鼻口封闭,以及颈部被勒或受压致无法呼吸的颈部压迫等。案发之初,有说法称在女子口中看不到活章鱼,因而无法取出,后来旅馆工作人员到场后,将手指伸入口中才把活章鱼取出。然而,包括笔者恩师在内的两名法医学专家,基于吞咽动作会将食物向下推送这一生理机制,认为上述说法难以采信。
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认为,男子主张女子是将章鱼含入口中后因呼吸受阻而死亡,但女子的口鼻并无被捂住致窒息的痕迹;又称女子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却几乎没有外伤;同时也缺乏客观依据判断章鱼究竟是女子自愿食用,还是被他人强行塞入,因此难以认定构成杀人罪。
本案令人遗憾之处在于未实施尸检,而在死亡前15天的当时情形下,医护人员全力投入救治,未能充分收集到身体证据。正因法医学者的意见在审判中不得不受到限制,许多法医学专家对这一案件深感惋惜。
当两个人同处一室,其中一人死亡时,是否进行尸检以及死者当时的具体状况,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死者遗属难免会心存疑虑,而如果曾在场的另一人遭到冤枉指控,也可能因此背负社会污名。有必要认真思考引入临床法医学等新方法。
Yoo Seongho 法医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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