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韩荣于26日表示,其调查结果显示,国内企业中负责会计、财务及审计的负责人中,有四分之三认为,新《外部审计法》(外部审计法全盘修订案,2018年11月实施)的实施对提升会计透明度产生了影响。


EY韩荣:“企业对新外部审计法实施提升会计透明度予以积极评价” View original image

EY韩荣公开了上月针对国内企业会计、财务、审计部门在职员工共708人开展的“2023 EY韩荣会计审计的未来问卷调查”结果。新外部审计法是为提高会计透明度,由政府定期指定审计人,并根据资产规模、行业等因素适用适当审计时间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自2018年末起实施。


在以定期指定审计人制度、标准审计时间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为核心内容的新外部审计法实施5年后的当前形势下,参与问卷的受访者中有73%回答称,新外部审计法实施后,企业的会计透明度得到改善。尤其是在资产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企业受访者中,认为会计透明度得到改善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显示资产规模越大的企业,对新外部审计法的引入效果评价越为积极。此外,隶属企业审计室的受访者中,多数(82%)表示,通过新外部审计法,会计透明度得到了提升。


在被问及新外部审计法各项政策中,哪一项对改善会计透明度贡献最大时,将“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实施外部审计”选为第一顺位的回答占比最高,为34%。其后依次为:定期指定审计人制度、加重对粉饰会计的处罚、标准审计时间、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


结果显示,企业界整体上对新外部审计法持积极评价,但在政策的细节内容或方向上,则因企业资产规模、职级或所属部门等不同而意见有别。在问卷中,针对新外部审计法的适用及今后方向,根据不同政策,被分为应当强化、维持现状或放宽·废止等意见。


在关于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今后适用方向的提问中,认为应当强化的意见为23%,认为应维持现状的为37%,超过半数受访者认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就定期指定审计人制度而言,19%的受访者认为应维持现行制度,46%认为应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后,再重新评估其引入效果。认为应放宽或废止的意见仅为35%。同时,也有意见认为应强化(20%)或维持现行(45%)标准审计时间。


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进一步强化”的回答比例中,资产规模在5000亿韩元以下企业的受访率最高,为27%。企业管理层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评价最为积极(68%),而一线实务人员则对标准审计时间(74%)和定期指定审计人制度(71%)的评价最为积极。


Lee Kwangyeol,EY韩荣审计部门代表表示:“通过本次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确认企业界普遍认可新外部审计法对改善会计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解释称:“管理层对会计审计的投资和关注度提高,被认为推动了会计透明度的提升。”



他同时表示:“近期,资产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下的上市公司,其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外部审计的实施时间被延后5年,各企业应将这一宽限期用作提升会计透明度的时间”,并称:“我们将积极提供支持,帮助企业提前完善防范挪用、公款侵占等行为的流程和系统,并加强对会计基础设施薄弱的海外子公司的管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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