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虐待法沦为家长“霸凌”依据
“应强化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也需对家长会加以制衡”

瑞草小学事件之后…亟需为家长恶意投诉建立“保护装置”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一所小学教师选择极端方式轻生后,教育界持续强烈谴责侵害教师权的行为。舆论认为,必须保护教师免受恶意投诉之害,并防止《儿童虐待防止法》被部分家长滥用,成为“霸凌式维权”的依据。


近期,一名20多岁的新任教师A某的离世,在教育界引发公愤。首尔教师劳动组合于本月24日在征得遗属同意后公开的A某日记中,记录了“只是觉得一切都变得沉重无比,只想放下所有的念头不断涌上来”、“喘不过气来”、“吃饭时手在发抖,眼泪差点流出来”等文字,如实呈现了她的心理状态。


在有质疑指出,A某因班级内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等问题而长期遭受家长投诉折磨之后,教育界要求对其死亡经过进行彻底查明。


各界指出,要恢复急剧下滑的教师权威,亟须建立能保护教师免受部分家长恶意投诉侵害的制度。本月21日发布在国会国民同意请愿板块上的《有关制定制度与法律,以应对家长恶意投诉及学生恶语相向、暴力行为的请愿》,在短短两天内便获得5万名国民同意,从而进入国会审查程序。


请愿人表示:“从一两个人的不满引发的过度投诉,未经任何过滤就直接砸向一线教师,为了迎合这些家长的情绪,教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一旦‘问题家长’大闹一场,教师就无法对涉事学生进行指导,只能手足无措,结果是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被剥夺”。



21日,在首尔江南瑞草教育支援厅内,已为做出极端选择的西二小学班主任教师A某设置了灵堂。 摄影=记者 Kim Hyeonmin kimhyun81@

21日,在首尔江南瑞草教育支援厅内,已为做出极端选择的西二小学班主任教师A某设置了灵堂。 摄影=记者 Kim Hyeonmin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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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一线,有意见指出,《儿童虐待防止法》正被部分学生和家长恶意利用,沦为“耍大牌”的依据。也就是说,在教师与孩子互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只要让对方稍有不适,就会被家长借此法追责到教师身上。


釜山市教育监Ha Yunsu在本月25日接受CBS广播采访时表示:“有的施暴学生家长会以《儿童虐待防止法》提起诉讼,采取‘以攻对攻’的方式。事后即便被认定不构成虐待,对教师而言,在此之前的整个过程过于漫长且痛苦”,“学校也会因此被折腾得一片狼藉”。


韩国教员大学教育政策学系教授Kim Seongcheon当天在KBS广播采访中指出:“一旦部分家长以儿童虐待为由提出投诉,或扬言要提起诉讼,即便只是怀疑阶段,教师也必须承受不利后果”,“在怀疑儿童虐待时,警方会立即赶到现场,将教师与儿童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教师反而成为受害者的案例。教师苦撑不住,最终请病假或休职,其他学生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在这一过程中,当事教师或学校有时也会对召开教师权保护委员会持消极态度。Kim教授表示:“虽然设有教师权保护委员会,但由于是否召开由校长裁量决定,出于担心学校形象受损以及各种现实限制,有学校不愿意召开”,“应当在事件发生时强制召开,并在委员会中纳入律师和调解专家。教育厅层面的教师权保护委员会也需要在人员、职能和角色方面得到强化,专门负责咨询、诉讼以及心理疗愈等工作”。


也有意见认为,恢复家长会的地位和作用,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向。即在发生问题时,不是由家长和教师直接对峙,而是通过各自的沟通机制来解决矛盾,这样的方式更为妥当。



Kim教授表示:“需要形成一种共同体文化,让清醒而理性的多数家长对制造问题的个别家长予以牵制和约束”,“并非所有问题都能通过法律解决,因此,希望能通过家长会这一渠道代表家长,通过公共机构这一渠道代表学校,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建立起能妥善协调矛盾的校内沟通体系或缓冲装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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