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分类回收箱现10发实弹:“数十年前退伍时带走的”
打扫房屋时被妻子发现后丢弃
60多岁持有人因违反枪炮等安全管理法被立案
一名数十年前从部队退役时私自带出实弹并一直持有的六旬男子,正接受警方调查。
24日,济州东部警察署表示,已以无许可持有实弹嫌疑(违反《枪炮刀剑火药类等安全管理相关法律》)立案调查60多岁的A某。
A某在数十年前服兵役期间私自留存了10余发实弹,并长期存放在家中。之后,A某的妻子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这些实弹,将其装入信封后,随手扔进了住处附近再利用中心的塑料分类回收箱内。本月12日18时53分左右,再利用中心管理人员发现实弹后,立即向警方报警。
警方与军方联合展开现场调查后确认,该批实弹为1970年至1980年代生产的步枪弹,被判断不存在爆炸危险,也不存在任何反国家安全嫌疑。此后,警方通过周边走访和闭路电视(CCTV)等追踪丢弃者,查获了A某。
在警方调查中,A某供称:“长期服兵役期间零星攒下的实弹,在退役时就带了出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任何人若要持有枪支、子弹等枪炮类物品,必须向警方申报。此外,丢弃实弹时也必须遵守《枪炮刀剑火药类等管制法》规定的废弃程序。根据该法第29条,欲废弃火药类物品的人,应依照相关施行规则,向拟废弃地点所属管辖警察署署长进行申报。申报后,将拟废弃的火药类物品提交至管辖警察署,警方会定期将其运往其他地区进行销毁处理。
另一方面,本月6日,首尔阳川区一处公寓的旧衣物回收箱内也曾发现14发实弹。接到居民举报后,警方请求军方联合应对并对现场进行调查,确认这些实弹为1945年在美国生产。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不存在任何反国家安全嫌疑,子弹年代久远,也不存在爆炸危险。”警方称,在追查实弹持有者的同时,将对回收的实弹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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