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试点对500亿以下建筑设施项目实施“国立设施事前可行性评估”

政府正积极研究一项方案,要求规模在500亿韩元以下的财政项目也单独接受适当性审查。此举旨在堵住政府部门和地方自治团体为规避预备可行性调查而故意压低项目预算的“钻空子”行为。


[独家]500亿以下项目也要做可行性评估…政府正考虑引入 View original image

据相关部门24日消息,企划财政部自去年起已试点实施“国立设施事前可行性评估”,规定即便是500亿韩元以下的建筑设施项目,也要接受韩国开发研究院(KDI)的适当性审查。企划财政部计划在今后评估试点的成效和副作用后,再决定是否正式引入该制度。今年为止,将对100亿至500亿韩元之间的项目进行适当性审查,明年起则把审查对象项目的标准上调为200亿韩元以上。


根据现行《国家财政法》,总项目费用在500亿韩元以上,或中央财政支持规模在300亿韩元以上时,必须接受预备可行性调查。对于需要大规模预算的项目,只有经过韩国开发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的判断,才能更客观地把握项目的适当性。问题在于,有舆论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自治团体为了不触及预备可行性调查门槛,普遍存在故意压低项目费用的“钻空子”行为。即便在预备可行性调查中落选后,也有不少案例是通过故意降低项目费用重新推进项目。国土交通部和忠清南道被指正在通过降低在预备可行性调查中落选的瑞山机场项目费用等方式,重新推进该项目。


随着无节制要求投入财政资金的项目不断增加,对项目适当性进行缜密检验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强。一位政府相关人士表示:“经常出现为了刻意规避500亿韩元标准而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并提出要求的情况,从政府立场看,在客观把握其可行性方面存在局限”,“因此需要与研究机构协商,评估因建设带来的效益有多大、是否紧迫,再决定是否将其纳入预算案。”他接着补充说:“但由于这并非预备可行性调查,因此无法像预备可行性调查那样以同等严格的标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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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正式作为制度化项目引入之前仍存在障碍。临近总选之际,国会今年4月曾在企划财政委员会经济财政小委员会上,一致通过了大幅放宽预备可行性调查豁免标准内容的《国家财政法》修正案。尽管考虑到“为总选服务的民粹主义法案”这一批评舆论,延后了提交全体会议审议,但正式化对500亿韩元以下项目进行追加审查的制度,预计仍将遭到政界不少反对。推进地方项目的地方自治团体也被预计会强烈反弹。《国家财政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将社会间接资本(SOC)和国家研究开发(R&D)项目的预备可行性调查对象标准金额,从现行“总项目费用500亿韩元、国家财政支持规模300亿韩元以上”,上调为“总项目费用1000亿韩元、国家财政支持规模500亿韩元以上”。



专家之间则呼吁有必要强化预算审查。与预备可行性调查一样,国立设施事前可行性评估也不具备可以决定项目批准与预算分配的法律约束力。但从预算当局的立场看,如果有第三方机构的验证性分析在前,就能更有效率地分配有限的财政资源。나라살림研究所所长Jung Changsu表示:“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重要原因在于,可以对相关项目留下并保存准确的记录”,“应当考虑到,通过这些记录,今后可以进行明确的评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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