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关于公开首尔新林洞持凶行凶杀人犯身份信息的审查委员会决定于26日召开,是否扩大公开严重暴力犯罪人身份信息的争论再度升温。虽然在国民权益委员会的问卷调查中,几乎100%的受访者支持扩大公开,但关于公开身份信息的实效性与合法性仍有需要慎重判断的意见。
◆绝大多数国民称“有必要扩大公开”= 国民权益委员会近期以7474名国民为对象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96.3%的受访者回答“有必要扩大公开严重暴力犯罪人的身份信息”。受访者将“保护受害者及防止犯罪再发”(41.8%)列为需要扩大公开的首要理由。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在作案手段残忍、造成重大损害的特定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且有足够证据足以相信嫌疑人实施了该罪行时,方可公开其身份信息。若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犯下杀婴罪等不属于特定严重暴力犯罪的罪名,则根本无法公开其身份信息。此前在京畿道水原杀害婴儿的母亲,也正是因为这一法律漏洞而免于身份公开。
另外,94.3%的受访者回答“应将儿童性犯罪、随机伤人、中重大犯罪(毒品、恐怖活动等)纳入身份信息公开对象”。95.5%的受访者认为“应当不论犯罪人是否同意,都公开其近期照片”。按照现行制度,即便作出公开身份信息的决定,只要嫌疑人拒绝,就无法公开其近期照片。高丽网络大学警察学系特聘教授 Lee Yunho 表示:“像 Lee Choonjae 那样,公开30年前穿校服拍的照片毫无意义”,“既然社会上已经就公开身份信息的必要性形成共识,就应当以更具实效的方式进行改革”。
◆总统点火…警方也表示共鸣= 此前因“釜山飞踢案件”,扩大公开恶性犯罪人身份信息的法律草案被提交国会;因“Jung Yoojung 杀人案”,与嫌疑人面部照(mugshot,逮捕时拍摄的照片)相关的立法讨论再次被激活。在此基础上,总统 Yoon Suk-yeol 也亲自出面,指示推进扩大公开针对女性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加害者身份信息的方案,使相关讨论进一步提速。
主张扩大公开的一方期待,通过满足国民的知情权,能对潜在犯罪人起到警示作用,并有助于防止再犯。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 Seung Jaehyun 表示:“法律已将‘保障国民的知情权、防止嫌疑人再犯及预防犯罪等’明确列为公开身份信息的要件”,“任何人都希望了解特定案件,这本身就是国民的基本权利,仅从满足‘知情权’这一点来看,也意味着可以公开身份信息”。警方对扩大公开身份信息的必要性也表示认同。警察厅次长 Cho Jiho 上月在记者座谈会上表示:“从警方立场看,基本上有必要比现在稍微再扩大一些”,“应在检视副作用的同时,逐步扩大”。
◆“与犯罪率·再犯率无关”反对声音亦在=反对公开身份信息的声音也并非没有。法务法人 Haemaru 律师 Lim Jaesung 表示:“基于客观统计资料进行的多项研究结果证明,公开身份信息与犯罪率或再犯率之间并无任何关联”,“研究结果显示,即便公开身份信息,这两项数据都不会下降”。他还表示:“如果问是否应该公开严重暴力犯罪人的身份信息、是否应该对他们严惩,有哪个国民会回答‘不’呢?”,“这样的舆论调查本身就没有必要,从某种意义上看,更像是为了得到预设‘正确答案’而进行的问卷调查”。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发布的《关于重刑主义刑事制裁实效性的评估研究》报告也在谈及公开身份信息时指出:“其不公平性、不当性以及烙印化、羞辱等不适当特性,可能引发对象者的抵抗态度,从而成为削弱或抵消效果的因素”。
宪法法院目前正在审理性犯罪嫌疑人身份公开制度是否违宪的问题。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合议部在审理一名在Telegram“n号房”购买非法拍摄物的被告,因不服身份公开而提起诉讼的二审案件时,向宪法法院提请违宪法律审判。这是基于公开身份信息侵犯人格权、个人信息自决权等基本权利的主张。如果宪法法院作出违宪判断,扩大公开身份信息的讨论很可能会被按下暂停键。建国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 Han Sanghee 表示:“不能仅以抚平受害者或一般国民的报复情绪为目的而公开身份信息”,“应当先对如何降低再犯率、如何在社会层面降低犯罪率进行因果关系调查,再决定是否扩大公开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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