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台]要让基础学力保障法取得成功
由于新冠肺炎长期化,社会上对教育差距的忧虑不断加剧,认为有必要对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提供系统性支持的社会共识也已形成。为此,政府为强化国家在保障学生学业基础能力方面的责任,制定并实施了《学业基础能力保障法》,至今已超过一年。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学业基础能力保障综合方案》,并构建了学校可自主参与评估的“个性化学业成就度自主评估系统”。今年年初,又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将原有的学校创新支援室改编为责任教育政策室,上个月还发布了提升公立教育竞争力的方案。
这些努力能否真正见效,仍然存疑。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学业基础能力保障综合方案》,都将学业基础能力诊断交由学校和教师自由裁量,而真正直接负责教育的学校与教师的责任却十分模糊。学业基础能力诊断考试是否实施,由校长自行决定。如果不实施检测,就无法掌握需要学习支持的学生,也无法选定支持对象。如果不选定支持对象,就谈不上为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极端地说,即便不实施学业基础能力诊断考试、不选定学习支持对象、不开展学习支持教育,也没有任何途径追究校长或教师的责任,自然也不会对他们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说法,“个性化学业成就度自主评估”是一种通过课程教学,对学生的知识、能力、技能、态度等进行诊断并提供个性化反馈的评价方式,那么就应当能够在所有年级、所有学科中加以运用。然而,目前的评估对象十分有限,是否参与评估仍取决于学校或教师的自主决定。即使投入巨额资金建成了系统,如果教师不加以利用,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家长们甚至不知道存在这样的系统,负责子女教育的教师即便回避个性化学业成就度评估,家长也无从得知。
2017年,全国性学业成就度评估由全员评估改为抽样评估。在围绕“全员评估还是抽样评估”的争论持续期间,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的比例却在逐年上升。更何况,被排除在抽样之外的学生或学校根本无法掌握自身的学业成就水平,只能通过其他学校的评估结果进行模糊推测。以抽样评估结果为依据来选定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和学业基础能力支援学校的统计方法,从未听说过。全员评估就一定会造成排名,抽样评估就一定不会造成排名,这一点本身就值得怀疑。是否产生“排名”,关键不在于全员还是抽样,而在于如何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如何加以利用。将全员评估结果用作教师的人事资料或许存在问题,但若因惧怕“排名”,连学生和学校的学业成就度信息都一并拒绝公开,问题就更大了,因为这只会把渴望了解自己学业水平的学生推向课外培训机构。
《学业基础能力保障法》并未揭示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产生的原因,而是笼统地将责任归咎于学生和家长。保障学业基础能力的核心在于,学校和教师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教学,使学生不至于出现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的情况;一旦通过诊断发现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并选定为支持对象,国家就应负起责任予以支援。
为保障学业基础能力而付出的努力,是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职责;而减少学业基础能力不达标学生,则是学校和教师的职责。将学业基础能力诊断考试法定为必考、把学业成就度评估恢复为全员评估,并公开考试和评估结果,这是保障学业基础能力的第一步。
Song Gichang 淑明女子大学名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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