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召开第8次金融监管改革会议
为鼓励国内金融公司进军海外市场,金融当局将大幅扩大其对海外子公司的持股范围。同时,为保障海外当地法人顺利运营,放宽对海外子公司的资金支持监管。
金融委员会表示,17日于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了“第8次金融监管创新会议”,并在会上讨论了包含上述内容在内的、为激活金融公司海外拓展而制定的监管改善方案。
根据本次监管改善方案,金融当局首先为推动金融产业全球化,决定大幅放宽金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持股范围。在海外市场内,将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宽银行、保险公司、专业信贷金融公司及金融科技公司对海外金融公司及非金融公司的出资限制。
例如,国内从事汽车金融业务的专业信贷公司可以在海外收购租车企业以扩大业务能力,或允许保险公司持有海外银行股权。金融当局方面表示:“今后通过根据当地金融需求实现业务多元化,预计国内金融公司将在海外市场具备竞争力。”
同时,金融当局还决定放宽对海外子公司的资金支持监管。根据现行《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规定,国内金融公司对单个子公司的授信上限被规定为自有资本的10%。对于海外当地法人而言,在进入初期往往面临筹资困难,而来自国内关联公司的资金筹措也受到限制。
为此,金融当局计划通过修订《金融控股公司监督规定》,在一定期间内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个百分点的授信上限,以缓解融资困难。另外,还将允许保险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保险公司可向其收购的海外银行提供国债等作为抵押,由当地银行为海外子公司提供债务保证(信用证制度),从而替代运营资金。
除此之外,金融当局还将推进以下措施:▲对于以国内适用为前提而难以适用于海外网点的监管,设立例外或排除适用 ▲完善与海外拓展相关的报告及信息披露规定 ▲制定以改善健全性和内部控制为核心的检查与制裁方案等。
另一方面,金融当局当天还就包括相互储蓄银行合并在内的许可标准修订展开讨论。为增强储蓄银行竞争力,当局计划以非首都圈储蓄银行等为中心,放宽伴随营业区域扩大的同一大股东持股与支配、合并的准入标准。金融当局认为,通过此举,储蓄银行有望借助规模经济提升资金中介功能,并改善经营稳健性。
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Kim Juhyun 表示:“尽管国内外金融市场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但通过金融监管创新为长期增长奠定基础,正处于极为关键的时点。”他还称:“本次监管改善方案将促进国内金融公司新增海外布局,并为其在当地最大限度发挥创造力和能力、活跃于国际舞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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