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阿斯巴甜可继续使用…国民平均摄入量偏低
关于因致癌物质分类而引发争议的甜味剂“阿斯巴甜”,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14日决定维持现行使用标准。这是因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发表结论称,在目前的摄入水平下,阿斯巴甜的安全性不存在问题。世界卫生组织虽然将阿斯巴甜归类为2B类致癌物,但决定维持既有的一日摄入允许量。2B类通常适用于被认为存在致癌可能性、但科学证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以下根据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说明,整理与阿斯巴甜相关的疑问。
-阿斯巴甜是什么?
▲阿斯巴甜是一种用于赋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剂,是由构成蛋白质的两种氨基酸(苯丙氨酸和天冬氨酸)结合而成的甜味剂。自1981年在美国获批作为食品添加剂后,日本、欧洲等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在使用,我国也自1985年开始使用。其热量与白砂糖相同(4千卡/克),但甜度约为白砂糖的200倍,因此只需少量即可产生甜味。
-阿斯巴甜的一日摄入允许量是多少?
▲一日摄入允许量是指某种物质即使终生每天摄入,也不会对健康造成任何问题的每日摄入量,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物专家委员会(JECFA)、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以及我国,均将阿斯巴甜的一日摄入允许量设定为40毫克/公斤/日。比如,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阿斯巴甜的一日摄入允许量为2.4克。这相当于每天要饮用含阿斯巴甜的零度可乐250毫升装55罐,或750毫升装浊酒33瓶,才会达到该摄入量。参考而言,美国的标准更高,为50毫克/公斤/日。
-我国国民的阿斯巴甜摄入水平如何?
▲2019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民阿斯巴甜的平均摄入量约为一日摄入允许量的0.12%。即便是偏好食用含阿斯巴甜食品的群体(极端摄入者),其摄入量也仅被评估为约3.31%的水平。
-在我国,阿斯巴甜在食品中的使用量有何规定?
▲目前在我国,对面包类、饼干、谷物早餐类、保健功能食品等8类食品规定了可使用的最大用量(0.8~5.5克/公斤),但对其他食品则不限制使用量。在国内已备案的食品品目(约86万件)中,使用阿斯巴甜生产的食品约占0.47%,以去年的标准计算为3995个品目。
-阿斯巴甜被归为2B类意味着什么?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会评估某种物质是否致癌,并将其分为四个类别(1、2A、2B、3类)。阿斯巴甜被归入的2B类,是指对人体具有致癌可能性的物质,但在实验动物或人类中诱发癌症的科学证据尚不足。2B类中还包括日常饮食中常见的蔬菜腌制品等,因此仅因被归为2B类,并不意味着应禁止作为食品摄入。实际上,酒和烟草被归为1类,高温油炸食品和红肉等被归为2A类,但目前也并未被限制或禁止摄入。
-今后还能继续使用阿斯巴甜吗?
▲由于在当前的阿斯巴甜摄入水平下不存在安全性忧虑,因此今后仍可继续使用阿斯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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