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谋交易操纵股价有共通点
募集投资者、运营咖啡馆等方面也有差异

被称为“由SG证券引发的股价暴跌事件”、“5只股票集体跌停事件”核心人物的Hoaon代表 Ra Deokyeon(42岁)、以及Naver咖啡馆“正当投资研究所”运营者 Kang Gihyeok(52岁)等人,司法处理程序正在加速推进。虽然他们的作案手法和嫌疑表面上看起来相似,但在细节上存在差异。因此,检方在侦查和起诉过程中将如何确定方向,备受关注。


14日据法律界消息,12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首席法官 Kim Jisuk以“有逃跑之虞”为由,对被指主导“5只股票集体跌停事件”的Naver股票相关咖啡馆馆主Kang签发了拘捕令。


对于Ra代表一伙,检方自上月19日以Ra代表等3人提起公诉为开端,截至当天共将8名共犯移送审判。由于检方在前一天进行的第二次庭审中表示,认为Ra代表一伙的组织规模约为60至80人,因此针对共犯的调查仍在持续进行中。


因“5个品种跌停事态”被指涉嫌操纵股价的网络股票信息咖啡馆运营者 Kang Gihyeon(前)12日上午前往位于阳川区的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出席逮捕令实质审查。照片由韩联社提供

因“5个品种跌停事态”被指涉嫌操纵股价的网络股票信息咖啡馆运营者 Kang Gihyeon(前)12日上午前往位于阳川区的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出席逮捕令实质审查。照片由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案件样态相似……均涉“操纵股价牟利”嫌疑

“SG事件”和“5只股票跌停事件”中处于核心位置的两人,都因涉嫌操纵股价而被立案调查。此外,两起案件被公众知晓的过程也十分相似。


4月底,Ra代表一伙涉及的Samchully、Daou Data等8只股票股价瞬间暴跌,引发社会关注;6月底,Kang涉及的Dongil Industry、Dongil Metal等5只股票股价同样在瞬间暴跌,因此Kang的案件一度被称为“第二个SG事件”。


此外,两起案件都被指通过通谋交易(事先约定价格和时间的股票买卖)进行股价操纵。检方认为,Ra代表一伙利用投资者的手机进行通谋交易操纵股价,非法获利约7305亿韩元。Kang则被控与同伙一起,通过咖啡馆招募来的数十个账户,在数千次通谋交易等股价操纵行为中,获取约359亿韩元的不当利益。


同时,两案主犯均一口否认自己的嫌疑,这一点也十分相似。12日,在拘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前,对于记者“是否承认通过操纵股价获取不当利益”的提问,Kang回答“不予承认”,并自事件发生以来一直主张自己的行为并非操纵股价,而是“股东行动主义”的一环。Ra代表则在上月29日进行的首场庭审中称,虽然承认无牌理财业务嫌疑,但不承认操纵股价。


▲募集投资势力方式、股票交易以外是否获利存在差异

不过,在细节层面,两案仍存在差别。首先是如何吸引投资者。Ra代表被控与Hoaon员工等同伙有组织地招募投资者,以这些投资者名义开通手机和股票账户,由同伙负责买入、卖出管理,以此推高股价。


相反,在“5只股票跌停事件”中,相关股票在Kang运营的Naver咖啡馆中被频繁提及,据悉Kang为调节资金供需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并对投资进行协调。


此外,Ra代表一伙在股价操纵过程中,从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中抽取一半作为手续费,但Kang方面目前尚未出现类似情节浮出水面。Ra代表一伙因以这种方式从投资者处收取手续费并进行洗钱与隐匿,被控违反《资本市场法》以及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等罪名;相较之下,Kang目前仅被控“违反《资本市场法》”。


因与SG证券暴跌事件相关、被指主导股价操纵的Ra Deokyeon Hoan代表,正在出席5月于首尔南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因与SG证券暴跌事件相关、被指主导股价操纵的Ra Deokyeon Hoan代表,正在出席5月于首尔南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由于案件主犯一直否认操纵股价嫌疑,检方如何举证将成为关键。就通谋交易而言,必须查明买入和卖出是否事前经过计划并实施,是否以抬高股价为目的等问题。根据Ra代表一伙的第二次庭审情况,检方预计将通过存在操纵股价嫌疑的账户等资料、以及与Ra代表共事员工的证人讯问等,来证明Ra代表一伙的犯罪嫌疑。


就Ra代表而言,目前审理仍在进行中;Kang则刚刚进入羁押侦查阶段,因此即便两人日后被判有罪,将会受到多重刑罚仍难以轻易预判。不过,现行《资本市场法》规定,在不公正交易中产生的获利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50亿韩元未满时,可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超过50亿韩元,则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量刑本身偏重。但法律界认为,在股价操纵案件中,依据股价涨跌来计算不当获利金额并不容易。根据国内法律,如不当获利金额数额不明,则应作出对违法者有利的判断。《资本市场法》中还存在一项但书条款,即当难以计算违法行为所得利益时,将罚金上限设定为5亿韩元。


不过,如果法院最终认可Ra代表和Kang目前检方所推定水平的不当获利,他们被判处重刑的可能性依然很高。在“Optimus事件”中,主犯、Optimus资产运用代表 Kim Jaehyun以“投资公共机构确认为基础的应收账款”为名,从3200名投资者处骗取约1.19万亿韩元,被大法院(最高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40年,并确定追缴金751亿7500万韩元。在“Lime事件”中,主犯、前Lime资产运用副社长 Lee Jongpil因被认定从约700名投资者处骗取约2080亿韩元,大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与“5只股票跌停事件”相关的案件中,事件发生次日,司法机关即对Kang采取出境禁止措施并展开搜查扣押;本月3日至5日三天内,以犯罪嫌疑人身份传唤Kang并完成讯问。随着此次拘捕令获批,已确保对Kang一伙的羁押身分,预计检方将为证明Kang的嫌疑而展开积极侦查。



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 Seung Jaehyun表示:“要证明通过通谋交易实施的股价操纵,需要审查通谋交易的具体方法、参与人数,以及这些行为是否导致股票出现非正常的下跌或上涨”,“关键在于证明买方与卖方在互相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最终是否对价格波动产生了影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