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查获了7名房地产中介业者,他们通过同时进行“全租与买卖”的方式制造全租诈骗房源,诱导签订“空壳全租”合同。
此次全租诈骗是中介业者与承租人、挂名代表(出租业者)等勾结,恶意利用在办理保证保险时不论全租金额多少都可以全额承保的制度而实施的新类型诈骗,仅由此造成的保证保险损失金额就高达19亿韩元。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表示,自今年3月起集中调查参与全租诈骗的公认中介师等非法中介行为,结果查明他们以富川市新建别墅等为对象,有组织地共谋实施与全租诈骗相关的非法中介行为,违法中介了125件租赁合同,并以违反《公认中介师法》嫌疑立案侦办7名房地产中介业者,于11日对外公布了这一情况。
从主要查获案例看,犯罪嫌疑人通过房地产从业者应用程序和新建别墅开盘仪式确认房源信息后,在“全租与买卖”同步进行的条件下,从销售业者那里获得每件1000万至3000万韩元的中介回扣委托。
他们对受托中介的新建别墅通过网络广告招揽承租人,并向承租人强调,只要办理安心全租贷款,就会自动加入全租资金保证保险,因此不存在押金被拖欠的风险,以此让承租人放松警惕。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提出将承担全租资金贷款利息、搬家费用及冰箱等家电选配的条件,并解释称目前所有人为建设主,不久后将变更为出租业者(所有者),诱导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从而引导承租人落入“空壳全租”陷阱。
由于承租人在办理全租资金安心贷款并加入保证保险时,需要有新建别墅附近房地产中介事务所所属公认中介师签名、盖章的租赁合同,嫌疑人便以从2019年2月至10月每月支付200万韩元、合计1800万韩元为条件,委托富川一家公认中介师事务所的公认中介师G某代为制作租赁合同。经查,G某在未实际从事中介行为的情况下,在租赁合同上签名并盖章。
此外,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嫌疑人为了完成别墅买卖,以每件支付100万至200万韩元的方式,向管理挂名代表(出租业者)的掮客H某和I某索要挂名代表介绍,从而将所有权转移给挂名代表;或者向平时认识的挂名代表每件支付40万至50万韩元后办理所有权转移,并从建设主处骗取最高达4200万韩元的回扣。嫌疑人再按照其在组织中的职务及中介行为角色,按比例分配这些回扣。
承租人也像购物一样挑选“空壳全租”目标房源,从嫌疑人收取的14.1亿韩元回扣中获得了44%、即6.2亿韩元的金额,部分承租人单人最高获得2400万韩元。
在嫌疑人非法中介的富川市新建别墅买卖78件中,有2名挂名代表通过“零资金差价投资”方式分别购入21件和20件。由于这些房源被非法中介,78件当中因挂名代表策划破产,目前已发生被查封13件、进入拍卖程序33件、拍卖成交23件,累计出现69件全租事故。住宅城市保证公社(HUG)正在推进查封及拍卖程序。
承租人全部通过安心全租贷款加入了保证保险,未直接遭受损失,但由运营全租资金返还保证制度的住宅城市保证公社(HUG)承担的全租保证损失金额就高达19亿韩元。
目前,京畿道计划将上述与富川全租诈骗相关的7名非法中介行为人移送检察机关。同时,对以同样方式实施非法中介的9家公认中介师事务所,也已确认存在违法事实,正在进行调查。
根据现行《公认中介师法》,未办理中介事务所设立登记而从事中介业务者,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商号从事中介业务者,可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京畿道知事Kim Dongyeon表示:“由于利用保证保险制度漏洞实施的诈骗行为,损失最终全部转嫁为国家财政负担。京畿道今后将为应对结构化、组织化的全租诈骗以及此次查获的新型诈骗类型,持续开展针对非法中介行为网站的全面排查、全租诈骗高风险住房监控以及公认中介师非法中介行为的集中整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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