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2年徒刑后又曝新罪再加刑10个月
通过互联网平台接触受害者

一名游泳教练在互联网平台上打出“半价课程”的招牌招募学员,却根本未进行授课,并骗取约3亿韩元学费。随着其追加犯罪事实被揭露,服刑期限也随之增加。


据8日联合新闻社报道,当天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庭由Song Jongsun首席法官表示,以诈骗罪起诉的A某(3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A某被指控自2022年3月起约一个月时间里,利用所谓生活服务匹配类互联网平台,从寻找私人教练的受害者处骗取4890万韩元。


A某一开始以“半价提供游泳课程”为名收取了50万韩元。随后他又改口称“在游泳中心必须按原价学费注册,需要100万韩元”,接着又编造“因为有每日转账限额,你先给我100万韩元,我退还你200万韩元”、“打算通过负债贷款来偿还,请先帮我清偿现有债务”等各种谎言,分17次骗取钱款。

春川地方法院 图片由联合新闻网提供

春川地方法院 图片由联合新闻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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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A某已因自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间,在互联网平台上以类似手法从另16名受害者处骗取2.753亿韩元,被以诈骗罪起诉,并于今年1月在春川地方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他在几乎没有财产和收入的情况下产生了互联网赌博债务,为了“拆东墙补西墙”而向受害者骗取钱款。据悉,A某还向要求退款的受害者额外收取所谓退款结算费。


A某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其追加犯罪事实被揭露,刑期因此被加重。



关于量刑理由,Song首席法官表示:“被告虽因同类犯罪多次受罚,仍然实施本案犯罪,而且大部分受害人的损失尚未得到弥补,综合考虑这些情况,不得不判处实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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