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Jeongmun议员:“应审查廉价手机批发提供义务制度的正当性”
推进廉价手机竞争活性化影响实态调查
《电气通信事业法》修正案以代表名义提交
隶属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Jeongmun 于7日表示,已代表提出《电信事业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以检讨在廉价手机市场实行批发提供义务制度的妥当性。
现行《电信事业法》第38条规定,为促进电信事业竞争,如有其他电信事业者为转售电信服务而提出请求时,应与其缔结协议并进行批发提供,并指定负有批发提供义务的期间通信事业者为“批发提供义务事业者”,要求其提供义务服务。
这一批发提供义务制度最初是以日落条款形式、作为暂时性制度引入的。但在过去12年间已三次延期,并于去年9月22日到期失效。
主管部门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为实现廉价手机市场的稳定落地和成熟发展,一直推动延长该制度,但一直被指政策持续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在延长监管时,政府从未设定并公开具体要达成的明确绩效目标或详细量化指标,因此社会上一直存在疑问:廉价手机市场成熟到何种程度,才能被视为达到稳定的市场状态。
对此,Lee Jeongmun 议员代表提出的《电信事业法》修正案新设条款,规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应就批发提供义务制度对电信事业领域竞争活性化的影响等进行实态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映在该制度是否延长的判断中,从而审议今后关于制度废止、缓和或延长的决定。但同时考虑到政府开展实态调查及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等所需的准备时间,拟将批发提供义务期限再延长一次(3年)。
Lee Jeongmun 议员表示:“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应通过对市场的明确诊断、目标设定和评估,引导对廉价手机市场进行真诚思考,并提高廉价手机政策运行的透明度。”他还称:“通过实态调查及结果报告,政府也将能够探索制定具有明确目标、并有利于廉价手机市场中长期增长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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