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管理院6月12日至30日开展专项执法
虚假标示业者移送检察机关
未标示业者被罚款575万韩元
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6日表示,在首都圈(首尔·京畿·仁川)地区,于上月12日至30日期间查获了71家违反原产地标示规定的企业。
首都圈需标示原产地的企业有67.1万家,占全国157.2万家近一半。为此,农产品质量管理院在首都圈投入60名执法人员开展查处。
执法结果显示,农产品质量管理院查获虚假标示47家、未标示24家。违规品目依次为:白菜泡菜23起(29.1%)、猪肉19起(24.1%)、大豆11起(13.9%)、牛肉9起(11.4%)、鸡肉8起(10.1%)、大米3起(3.8%)、辣椒粉2起(2.5%)、其他4起(5.1%)。也有一家店同时被查出多个品目违规的情况。
例如,位于京畿道南杨州的A餐馆购买中国产白菜泡菜,用于制作并销售泡菜刀削面、泡菜饺子等,或作为小菜提供,却将泡菜原产地虚假标示为国产,销售金额达1728万韩元(约1万公斤)。
农产品质量管理院表示:“本次执法重点针对每年违规比例较高的白菜泡菜、猪肉等备受国民关注的品目”,“为在短时间内实现高效检查,我们事先掌握了食品药品安全处等有关机构的信息、内部信息报告、以往查处案例以及主要品目的流通与价格实况,并运用于现场执法”。
对于虚假标示原产地的业者,农产品质量管理院通过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对未标示原产地的业者,处以575万韩元的罚款。
农产品质量管理院院长Seo Haedong表示:“今后也将持续推进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首都圈地区开展原产地标示指导、宣传以及执法支援”,并呼吁称:“如发现没有原产地标示或怀疑存在原产地标示违规的情况,请进行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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