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光州地方法院和全州地方法院之后,水原地方法院也未接受政府就日本殖民时期强制征用受害者赔偿金提出的提存申请。


法院。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法院。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水原地方法院5日表示:“针对4日提交的提存申请,已全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行政安全部下属的日本殖民时期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前一天向作为坚持拒绝政府“第三方代偿”方案的两名原告住所地管辖法院——水原地方法院,申请将征用赔偿金提存。被提存人据悉为受害者已故 Jeong Changhui 老人的配偶和已故 Park Haeok 老太太的子女等2人。


水原地方法院说明不予受理理由称:“由于确认到附在提存申请书上的被提存人(遗属)对第三方代偿的明确反对意思表示,本案提存申请不符合民法第469条第1款规定的第三方代偿要件。”


提存是为取得一定法律效果,将金钱等交由法院保管的制度。


政府今年3月公布了由财团以筹集资金代替日本企业支付应承担赔偿金的“第三方代偿”方案,在15名获得大法院(最高法院)终审判决的受害者中,有11人接受了该方案。


但由于包括 Yang Geumdeok 老太太、Lee Chunsik 老人在内的2名在世受害者,以及已故受害者 Jeong Changhui 老人、Park Haeok 老太太2人的遗属在内的4名原告最终拒绝接受,政府启动了将他们的判决金及逾期利息提存于法院的程序。



然而,各法院并未接受政府的提存申请。4日,受理关于在世受害者 Yang Geumdeok 老太太提存申请的光州地方法院,依据 Yang Geumdeok 老太太拒绝提存的意思表示,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当日,全州地方法院也对与已故 Park Haeok 老太太相关的政府提存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由于日本殖民时期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再次向全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提存申请书,法院正在重新审查该提存。向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和平泽支院也提交了针对 Jeong Changhui 老人2名遗属的提存申请,目前已发出补正命令或正在审查相关材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