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术语]在美国因歧视争议而备受关注的“校友子女优先录取”
“校友子女优待录取”(legacy admission)是指如果申请者的父母或祖父母中有至少一人毕业于该校,或是捐赠者子女,在录取审核时即可享受优惠的制度。
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达特茅斯学院、布朗大学等著名私立大学,以及密歇根大学、弗吉尼亚大学等知名公立大学在内的众多高校都在实行这一制度。
各大学在20世纪20年代引入这一制度,是出于削减犹太人、少数族裔和移民子女录取率的战略考量。《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报道称,截至2020年,在250所顶尖大学中,有56%在录取程序中仍将校友子女优待问题纳入考量。
近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少数族裔优待录取政策违宪后,舆论开始指出,校友子女优待录取更加具有歧视性。非营利组织“律师公民权利联盟”(Lawyers for Civil Rights,LCR)已于本月3日(当地时间)正式向美国联邦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投诉,称哈佛大学的校友子女优待录取制度违反民权法,《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对此进行了报道。
据LCR介绍,哈佛大学校友子女优待录取申请者中约有70%为白人,而且在哈佛大学,获得捐赠相关优待的申请者被录取的可能性是普通申请者的7倍,获得校友相关优待的申请者则高出约6倍。2019届毕业生中,约28%是父母或其他亲属曾在哈佛就读的校友子女。LCR批评称:“这种特权与申请者本人的优势毫无关系,而是仅以申请者出身家世为标准所赋予的不公平、带有不劳而获性质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政界各方要求废除校友子女优待录取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实际废除这一制度的州也在不断增加。总统Biden在上月29日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被判违宪后表示:“将要求教育部审查校友子女优待录取及其他扩大特权而非机会的各类制度。”
科罗拉多州在2021年率先禁止公立大学实行校友子女优待录取;康涅狄格州议员去年提交法案,拟禁止公立和私立大学实行校友子女优待录取。马萨诸塞州议员今年年初还提出法案,规定如果高校在录取中给予校友或捐赠者优先权,将对相关高校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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