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方降至0.7%·资方升至0.3%
分歧依旧…仍有再次调整可能
围绕明年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劳资双方于4日分别提出了对最初要求方案的修改案。不过,由于劳资双方在修改案中提出的最低工资水平与最初要求案差异不大,预计还需要时间才能找到共识点。
劳动界和经营界当天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举行的最低工资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开始前,一直在准备明年最低工资的修改要求方案。
此前,劳动界以促进内需消费、缓解工资不平等、弥补实际工资下降等为由,要求在今年基础上上调26.9%,提出时薪1万2210韩元的方案;在修改案中,则提出了时薪1万2130韩元。按月薪(以每月劳动209小时为基准)折算为253万5170韩元。该水平比今年最低工资时薪9620韩元、月薪201万580韩元高出26.1%,比最初要求案则低0.7%。
这一数额是在作为决定最低工资水平基础资料的“未婚单身劳动者月平均实际生计费用”——时薪1万1537韩元、月薪241万1320韩元——的基础上,加上物价上涨率预测值后得出的。
相反,经营界则以小微经营场所的工资支付能力不足、劳动生产率增幅低于最低工资涨幅、收入分配改善效果不明显等为由,主张冻结最低工资,在修改案中提出了时薪9650韩元、月薪201万6850韩元的方案,比最初要求案提高了0.3%。用人方委员解释称,该修改案是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立场上可以承受的水平。
尽管双方立场起初差距较大,但在修改案中依然未有明显退让,预计最低工资委员会很可能要求劳资双方再次提交“再修改案”。
关于最低工资水平的讨论,是以劳资双方各自提交的最初要求案为基础,逐步寻找接合点的方式推进的。如果劳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低工资水平也可能在公益委员提出的“审议促进区间”范围内决定。去年同样是在审议促进区间内,将经济增长率预测值与消费者物价上涨率预测值相加,再减去就业人数增幅这一数值,最终确定最低工资涨幅。
虽然最低工资委员会已经超过法定审议期限,但考虑到剩余行政程序,必须在7月中旬之前将最低工资案提交给雇佣劳动部部长。部长须在8月5日前最终确定并公布最低工资。
自1988年引入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的情况仅有9次。去年则是继2014年之后,时隔8年再次在期限内完成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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